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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建中天城商铺质疑物业公司代供电局收取电费的问题

来源: 柳北区政务网络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 2023-10-16 18:00    |  作者:

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收费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区相关部门重点关注的领域。物业公司管理小区项目多且杂,极其容易出现管理不当、乱收费的现象,相关部门能够及时进行处理,及时发现错误,及时纠正错误,如若合理合规,也会及时向反映人进行政策讲解,以便于消除反映人的疑虑。

2023年9月6日上午11点58分,我中心接到柳北区胜利路4号通建中天城5栋1-11号绝味鸭脖店主反映,称小区物业代供电局收取电费,并表示电损不到15%,则按实际电损收取电费,而电损超过15%,则按15%收取电损,但每月基本都是30%的电损。反映人表示其有不同小区的门面,且每月电损基本是6%、7%。目前中天城小区二期商铺总共用了6万度电,供电局给的抄表数据是8万度电,有1万8千度的电损,电损过高,反映人认为物业没有出具电损明细,收费不透明,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针对反映人所述问题,我中心立即将案件转派至柳长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经核实,中天城商铺电损是按照与供电局实际抄表读数进行平均分摊(均有抄表记录可查),据实进行分摊。因考虑经营商铺数较少,分摊比例相对较大,所以目前商户电损每月分摊最高值均不会超过15%,有超过部分的均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每次收费通知单上都派发纸质通知明细表给每个商户,表中均备注分摊明细,且客服服务中心所张贴的电价公示牌也有进行体现,所以并不存在收费不透明的情况。

同时经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该物业公司核实,物业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转供电材料,其中包括电费明细表,核算后并未发现转供电收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物业已经通过电费明细表向业主说明收费明细。后执法人员联系反映人反馈核查情况,反映人无异议。

针对此类问题,我区市场监管局和柳长街道办事处也同物业公司方面进行沟通,总结出现此类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物业公司在相关方面的宣传和公示没有做到位,导致小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收费信息了解不全,对相关收费项目没有做深入研究。我区市场监管局已督促物业公司做好教育宣传工作,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政务网络服务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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