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改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加强源头管理,把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作为打好打赢“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有效把控严格管控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风险,到2025年完成“十四五”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营造共同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局面。制订《加强柳北区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方案》,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此通知文件。
二、制订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
2.《关于分解落实2022-2025年受污 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函》(环土壤函〔2022〕13号)
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 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印发关于加强广西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166号)。
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再次征求广西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目标责任书等意见的函》(桂农厅函〔2023〕430号)。
三、出台目的
到2025年完成“十四五”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营造共同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局面。2023—2025年严格管控类耕地要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工作目标如下:
1.2023年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确定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重点区域;
2.柳北区严格管控类耕地原则上要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实施“前、中、后”闭环管理。
四、主要内容
(一)抓好污染防治,实施动态调整
要全面做好柳北区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首先,要有序开展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工作,从源头排查,才能更好地抓污染防治。2023年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进一步精确严格管控类耕地分布区域及面积。及时向自治区提交相关数据,组织编写技术报告。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建立多方协作的重金属污染源头隐患排查机制,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途径,防控耕地土壤源头污染。根据“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审批单位牵头,组织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降低土壤目标物的含量,从根本上实现耕地土壤治理修复的目的。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二)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严抓如下几点:
1.根据最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域进行现场核查,确定工作区域。根据核查结果,及时组织制定一区一策的种植方案。严格管控类耕地原则上要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由各镇人民政府及白露办事处负责落实。
2.已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一是要及时制定未调出永久基本农田的严格管控类耕地恢复治理及种植方案。二是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
3.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对已完成种植结构调整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的区域,积极开展相关的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工作,掌握了解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变化情况。
(三)加强风险监管,把控产品质量
要把控产品质量,必须加强风险监管工作,需要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严格管控类耕地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二是建立健全特定区域粮食流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最后是要加强区域性粮食质量安全监控。
(四)及时汇总整理,完善工作台账
及时组织人员负责地块种植情况的巡查及相关数据的填报,记录严格管控类耕地上种植农作物种类变更及周边土壤环境异常情况;对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和完善各年度工作台账。
(五)保障措施
为保障柳北区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的顺利实施,一方面要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协调各方做到及时沟通,另外加强督导调度考核及宣传教育。
一、背景依据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改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加强源头管理,把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作为打好打赢“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有效把控严格管控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风险,到2025年完成“十四五”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营造共同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局面。制订《加强柳北区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方案》,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此通知文件。
二、制订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
2.《关于分解落实2022-2025年受污 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函》(环土壤函〔2022〕13号)
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 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印发关于加强广西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166号)。
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再次征求广西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目标责任书等意见的函》(桂农厅函〔2023〕430号)。
三、出台目的
到2025年完成“十四五”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营造共同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局面。2023—2025年严格管控类耕地要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工作目标如下:
1.2023年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确定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重点区域;
2.柳北区严格管控类耕地原则上要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实施“前、中、后”闭环管理。
四、主要内容
(一)抓好污染防治,实施动态调整
要全面做好柳北区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首先,要有序开展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工作,从源头排查,才能更好地抓污染防治。2023年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进一步精确严格管控类耕地分布区域及面积。及时向自治区提交相关数据,组织编写技术报告。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建立多方协作的重金属污染源头隐患排查机制,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途径,防控耕地土壤源头污染。根据“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审批单位牵头,组织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降低土壤目标物的含量,从根本上实现耕地土壤治理修复的目的。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二)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严抓如下几点:
1.根据最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域进行现场核查,确定工作区域。根据核查结果,及时组织制定一区一策的种植方案。严格管控类耕地原则上要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由各镇人民政府及白露办事处负责落实。
2.已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一是要及时制定未调出永久基本农田的严格管控类耕地恢复治理及种植方案。二是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
3.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对已完成种植结构调整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的区域,积极开展相关的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工作,掌握了解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变化情况。
(三)加强风险监管,把控产品质量
要把控产品质量,必须加强风险监管工作,需要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严格管控类耕地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二是建立健全特定区域粮食流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最后是要加强区域性粮食质量安全监控。
(四)及时汇总整理,完善工作台账
及时组织人员负责地块种植情况的巡查及相关数据的填报,记录严格管控类耕地上种植农作物种类变更及周边土壤环境异常情况;对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和完善各年度工作台账。
(五)保障措施
为保障柳北区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的顺利实施,一方面要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协调各方做到及时沟通,另外加强督导调度考核及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