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红火蚁是全国农业、林业和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也是全球公认的百种最具危险入侵物种之一。红火蚁繁殖迅速、破坏力大、危害性强,不仅对农林生产带来严重威胁,而且对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活造成极大破坏。当前,我区红火蚁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发生范围广,呈点状爆发态势,传播速度加快,危害程度加重,对生产生活影响大,防控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全区要结合实际,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治理、标本兼治”的防控策略,严格检疫监管,发生区抓好疫情持续治理,未发生区加强监测预警,达到“持续压低发生区红火蚁种群密度,扑灭新传入、小范围疫情点,减少红火蚁伤人事件发生和农田大面积弃耕,有效遏制红火蚁疫情扩散蔓延”的防控目标。
二、制订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印发的《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11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红火蚁监测与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87号)。
三、出台目的
为有效预防、控制危险性外来有害生物红火蚁的发生和扩散,做好我区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柳北区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主要内容
(一)重点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筹推进、职责明晰、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各负其责,依法履职,有效控制疫情蔓延危害。具体任务分派如下:
1.各有关单位相互配合,按分类负责的原则开展监测和防控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红火蚁疫情防控相关新闻宣传报道、社会舆情引导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红火蚁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农业生产田块、农村生活区及周边区域的监测防控,对从发生区调运的带土农作物种苗等实施检疫,对违规调运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城市公园绿地、城市道路及园林绿化带、林地、草地、苗圃等区域的监测防控,对从发生区调运的带土林业种苗等实施检疫,对违规调运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城区政府指导、监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住宅小区范围内的监测防控,督促生产建设有关单位遵守植物检疫法规,对从疫情发生区调运建筑材料、废弃物品配合检疫检查,采取防范措施;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内绿化带等区域的监测防控,督促指导道路货运经营企业做好疫情发生县区承运相关货物植物检疫证书查验;区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及河流湖库周边绿化区域的监测防控;区卫健局负责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2.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的红火蚁监测防控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及国务院《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防控体系和检疫队伍建设,将红火蚁疫情监测调查、防控阻截、应急处置和培训宣传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测防控,阻截疫情扩散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红火蚁疫情监测,在全区特别是红火蚁发生高风险区科学布设监测点,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切实做好预警。严格落实红火蚁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疑似红火蚁疫情,立即逐级上报,各部门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红火蚁疫情。
(三)严格检疫监管,降低传播风险
交通运输、铁路和邮政等部门要督促道路货运经营企业、铁路运输企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做好疫情发生县(市、区)承运或收寄相关货物、邮件、快件的植物检疫证书查验,确保无证不承运、不收寄。有关部门要指导园林绿化项目、水利工程、道路设施等建设主体做好管辖范围内和在建项目的红火蚁防控工作,监督承建单位依法调运苗木,扎实阻截防控,降低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
(四)加大宣传培训,提升防控能力
要加强红火蚁防控科普和法律法规宣传,利用传统纸媒、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平台,广泛普及红火蚁知识,提升公众对红火蚁的认知度和防范意识,引导相关企业和种植户依法调运苗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背景依据
红火蚁是全国农业、林业和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也是全球公认的百种最具危险入侵物种之一。红火蚁繁殖迅速、破坏力大、危害性强,不仅对农林生产带来严重威胁,而且对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活造成极大破坏。当前,我区红火蚁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发生范围广,呈点状爆发态势,传播速度加快,危害程度加重,对生产生活影响大,防控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全区要结合实际,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治理、标本兼治”的防控策略,严格检疫监管,发生区抓好疫情持续治理,未发生区加强监测预警,达到“持续压低发生区红火蚁种群密度,扑灭新传入、小范围疫情点,减少红火蚁伤人事件发生和农田大面积弃耕,有效遏制红火蚁疫情扩散蔓延”的防控目标。
二、制订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印发的《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11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红火蚁监测与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87号)。
三、出台目的
为有效预防、控制危险性外来有害生物红火蚁的发生和扩散,做好我区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柳北区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主要内容
(一)重点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筹推进、职责明晰、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各负其责,依法履职,有效控制疫情蔓延危害。具体任务分派如下:
1.各有关单位相互配合,按分类负责的原则开展监测和防控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红火蚁疫情防控相关新闻宣传报道、社会舆情引导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红火蚁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农业生产田块、农村生活区及周边区域的监测防控,对从发生区调运的带土农作物种苗等实施检疫,对违规调运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城市公园绿地、城市道路及园林绿化带、林地、草地、苗圃等区域的监测防控,对从发生区调运的带土林业种苗等实施检疫,对违规调运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城区政府指导、监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住宅小区范围内的监测防控,督促生产建设有关单位遵守植物检疫法规,对从疫情发生区调运建筑材料、废弃物品配合检疫检查,采取防范措施;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内绿化带等区域的监测防控,督促指导道路货运经营企业做好疫情发生县区承运相关货物植物检疫证书查验;区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及河流湖库周边绿化区域的监测防控;区卫健局负责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2.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的红火蚁监测防控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及国务院《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防控体系和检疫队伍建设,将红火蚁疫情监测调查、防控阻截、应急处置和培训宣传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测防控,阻截疫情扩散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红火蚁疫情监测,在全区特别是红火蚁发生高风险区科学布设监测点,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切实做好预警。严格落实红火蚁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疑似红火蚁疫情,立即逐级上报,各部门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红火蚁疫情。
(三)严格检疫监管,降低传播风险
交通运输、铁路和邮政等部门要督促道路货运经营企业、铁路运输企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做好疫情发生县(市、区)承运或收寄相关货物、邮件、快件的植物检疫证书查验,确保无证不承运、不收寄。有关部门要指导园林绿化项目、水利工程、道路设施等建设主体做好管辖范围内和在建项目的红火蚁防控工作,监督承建单位依法调运苗木,扎实阻截防控,降低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
(四)加大宣传培训,提升防控能力
要加强红火蚁防控科普和法律法规宣传,利用传统纸媒、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平台,广泛普及红火蚁知识,提升公众对红火蚁的认知度和防范意识,引导相关企业和种植户依法调运苗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