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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柳北政办发〔2023〕32号 《柳北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12-25 16:00    |  作者: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加快推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结合我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持“项目为王”理念,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以示范引领推动各镇、村全面发展。

二、制定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明确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8号)《柳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谋划入库及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柳北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柳北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分别从项目申报内容、申报原则、申报程序等三个方面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提出要求,并明确了支持的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一)项目申报内容

柳北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分类为产业发展、就业项目、乡村建设行动、巩固三保障成果、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管理费用及其他八大类,各单位在填报项目申报表时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逐栏填报。

(二)申报原则

一是总量控制原则。在申报财政衔接资金投入时要核实项目规模与实际相符,不得随意扩大虚报,不得突破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范围及申报上限;行业部门项目申报做到应纳尽纳。二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到村到户实施项目原则上对脱贫村和面上“薄弱村”优先安排,对联农带农益农效果明显、带动脱贫户较多的项目优先安排,同时兼顾其他村。三是精准入库原则。各相关单位务必精心布置、认真研究、结合柳北区实际,做到精准入库,把联农带农益农效果明显、切实可行、群众迫切需要的项目纳入项目库。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经由“村申报”→“镇审核”→“区行业部门预审”等相关流程,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对项目实施风险、项目实施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探讨,勾选群众反映强烈、实施条件成熟、投资回报较高、联农带农富农能力较强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或区人民政府召开会议进行审定,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

柳北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