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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2·19”机械伤害死亡事故报告

来源: 柳北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2-02-02 18:00    |  作者: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公司名称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MAA7CBBM7N

法定代表人:龙英然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1123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前锋路5-13号门面一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生态资源监测;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事故发生时间:20211219日上午940

事故发生地点:柳北区长塘镇北岸村雨伞屯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1219930分,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工人邓泽勇(广西北流市石窝镇*****号,身份证号:45252526198108*****)在没有关闭废钢破碎尾料设备电源的情况下对废钢传送带进行产前手动调试。在调试过程中,邓泽勇左手衣袖被空转的传送带勾中,其左半边身体被卷入运行的传送带中,导致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二)事故救援情况

20211219935分,罗国兼(邓泽勇工友,广西北流市人,身份证号:450981200112******听到邓泽勇叫声后,跑去查看时发现邓泽勇左半边身体被卷进了传送带,立即关闭了废钢破碎尾料设备电源,随即和伍大明(邓泽勇工友,广西北流市人,身份证号:452503197402******)说明情况后,于940分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0120到达现场对邓泽勇进行抢救,1005分,经抢救无效宣告邓泽勇死亡。长塘派出所民警及法医到现场进行调查,排除刑事案件。长塘镇政府和区应急局工作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初步判定为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20211220日,柳北区人民政府成立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2·19”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事故开展调查。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造成1人死亡。

伤者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工种

安全

教育情况

伤害

程度

赔偿

(人民币)

邓泽勇

40

45252526198108******

广西北流市石窝镇**村**组*号

现场管理

死亡

174万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邓泽勇没有关闭废钢破碎尾料设备电源,没有在确保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对废钢传送带进行手动调试,属于违章冒险作业,是导致发生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未制定废钢破碎尾料设备操作规程,导致作业人员未能正确掌握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未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导致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事故性质

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2·19”机械伤害死亡事故一起生产安全一般责任事故。

  1. 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 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制定废钢破碎尾料设备操作规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是这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2. 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龙英然管理职责不到位,未组织制定本单位操作规程;未及时制止和纠正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龙英然予以行政处罚。

(三)邓泽勇在未关闭废钢破碎尾料设备电源的情况下违章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在这起事故中负直接责任,因其在这起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该事故是一起作业人员冒险作业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已责令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停业整改并配合处理。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应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废钢破碎尾料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2·19”机械伤害死亡调查组

2022114

5



安全事故调查
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2·19”机械伤害死亡事故报告
来源:柳北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2-02 18:00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公司名称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MAA7CBBM7N

法定代表人:龙英然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1123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前锋路5-13号门面一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生态资源监测;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事故发生时间:20211219日上午940

事故发生地点:柳北区长塘镇北岸村雨伞屯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1219930分,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工人邓泽勇(广西北流市石窝镇*****号,身份证号:45252526198108*****)在没有关闭废钢破碎尾料设备电源的情况下对废钢传送带进行产前手动调试。在调试过程中,邓泽勇左手衣袖被空转的传送带勾中,其左半边身体被卷入运行的传送带中,导致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二)事故救援情况

20211219935分,罗国兼(邓泽勇工友,广西北流市人,身份证号:450981200112******听到邓泽勇叫声后,跑去查看时发现邓泽勇左半边身体被卷进了传送带,立即关闭了废钢破碎尾料设备电源,随即和伍大明(邓泽勇工友,广西北流市人,身份证号:452503197402******)说明情况后,于940分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0120到达现场对邓泽勇进行抢救,1005分,经抢救无效宣告邓泽勇死亡。长塘派出所民警及法医到现场进行调查,排除刑事案件。长塘镇政府和区应急局工作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初步判定为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20211220日,柳北区人民政府成立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2·19”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事故开展调查。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造成1人死亡。

伤者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工种

安全

教育情况

伤害

程度

赔偿

(人民币)

邓泽勇

40

45252526198108******

广西北流市石窝镇**村**组*号

现场管理

死亡

174万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邓泽勇没有关闭废钢破碎尾料设备电源,没有在确保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对废钢传送带进行手动调试,属于违章冒险作业,是导致发生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未制定废钢破碎尾料设备操作规程,导致作业人员未能正确掌握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未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导致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事故性质

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2·19”机械伤害死亡事故一起生产安全一般责任事故。

  1. 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 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制定废钢破碎尾料设备操作规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是这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2. 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龙英然管理职责不到位,未组织制定本单位操作规程;未及时制止和纠正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龙英然予以行政处罚。

(三)邓泽勇在未关闭废钢破碎尾料设备电源的情况下违章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在这起事故中负直接责任,因其在这起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该事故是一起作业人员冒险作业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已责令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停业整改并配合处理。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应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废钢破碎尾料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柳州市汇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2·19”机械伤害死亡调查组

202211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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