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露办发〔2021〕18号
关于印发《白露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辖区有关单位、街道机关各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白露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北区白露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31日
白露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021年7月修订)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有效预防、妥善处置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街道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9639-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应急管理部第2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柳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白露街道本级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街道行政区域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包括:
造成1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下同)死亡(含失踪)、或3人以上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建筑安全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金属冶炼生产安全事故、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等。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认为有必要作出应急响应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四)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办事处和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村(社区)、各相关组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编制发布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工作机制。
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必须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上级部门迅速对事故做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白露街道成立生产安全事故领导指挥小组。
组 长:黄以忠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叶 维 办事处副主任、白露司法所所长
黄汉奎 党工委政法委员、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钟鸣江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综治挂职)
周飞到 党工委委员、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朱晓欢 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成 员:赖仕勇 安全、环保负责人
甘 飞 卫计负责人
梁 良 民政负责人
韦永东 综治负责人
梁 莹 劳保所负责人
韦子琦 党政办负责人
张桂英 财务室负责人
赵 宇 防汛工作人员
林嘉颖 住建工作人员
方 雯 安管工作人员
廖 静 工会工作人员
黄双慧 教育工作人员
韦玮洹 消防、森防工作人员
黄陈玲 司法所工作人员
韦丽宁 后勤工作人员
李 冬 新锋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郭甲虎 星艺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曾 强 马厂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冯 毅 白露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旺盛 园艺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龙国健 小村村总支部书记、主任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管办,办公室主任由叶维同志担任,同时抽调街道武装、综治、卫计、财政 党政、后勤、民政、工会、环保、司法所等人员组成综合协调、抢险救援、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人员疏散安置、善后处置、宣传报道、事故调查等9个应急工作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部门应急预案。
各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如下:
1.综合协调组:组长由赖仕勇担任,组员街道安管办、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村(社区),其他相关单位。
2.抢险救援组:组长由周飞到担任,组员街道武装部,街道防汛办、街道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村(社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其他相关单位。
3.警戒保卫组:组长由韦永东担任,组员街道综治办、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村(社区)。
4.医疗救护组:组长由甘飞担任,组员街道卫计办,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村(社区)。
5.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张桂英担任,组员街道财政办、街道后勤办、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村(社区)。
6.人员疏散安置组:组长由梁良担任,组员街道民政办、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村(社区),生产安全事故单位。
7.善后处置组:组长由梁莹担任,组员街道司法所、工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村(社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
8.宣传报道组:组长由韦子琦担任,组员街道党政办,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
9.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赖仕勇担任,组员街道安管办,事发村(社区)。
(二)应急管理机构职责
办事处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按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3.随时掌握本《预案》实施情况,并对本《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4.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并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办理上级政府(或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传达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协助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承办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三)各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在街道指挥部领导下负责事故信息报告、应急指令的接收和传达、沟通协调、文字材料的起草等工作。
2.抢险救援组:主要负责实施经街道指挥部批准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组织会商研判,研究拟订具体处置方案,经总指挥同意后组织实施;联系本辖区抢险救灾队伍建立与集结,调度相关应急救援力量、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引导、组织社会救援力量有序投入参与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警戒保卫组:主要负责实施安全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疏散救助群众,对现场进行勘查,对相关嫌疑人进行管制;协调现场交通保障,疏导周边交通,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组织协调尽快恢复被毁交通路线;协调做好公共交通运营路线改线、运力调整等工作。
4.医疗救护组:主要负责统筹专业力量开展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现场医疗保障及应急心理援助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5.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联系、采购、供应、车辆及油料的调配;为救援人员提供食宿保障;为救援提供气象监测和预报;协调电力企业保证现场电力供应;现场救援物资和设备存放和保管;开辟救援应急通道,保证救援车辆物资畅通及损坏道路抢修、维护;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空气及水域水质检测及预警和处置。
6.人员疏散安置组:主要负责组织受影响群众的紧急安置,及时发放救灾款物,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必要时,经报请上级政府批准,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救灾捐赠。
7.善后处置组: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善后工作,妥善安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8.新闻报道组:主要负责开展信息发布、新闻报道、舆论引导、媒体服务管理和舆情管控等工作。
9.事故调查组:在职权范围内、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定性、处理工作,同时为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准备。
以上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岗位变动,继任者自动接替负责。
三、信息报告
(一)报告主体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在场人员应当用最快捷的方式报告事故发生情况,拨打公安110报警、120医疗急救、白露办事处电话2316131,发生火警时拨打119,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办当日值班领导,由当日值班领导转报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按照属地原则,接到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后,事发村(社区)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派出负责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处置。
(二)事故报告主要内容
事故报告人员在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应提供以下情况(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2)事故类型;(3)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4)事故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5)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口分布;(6)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7)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事宜;(9)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
信息处理
1.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办事处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报告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指挥组长,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事故单位请求,通知上级部门和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或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2.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对事故危害进行初步研判,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出报告意见。
3.办事处安管办公室、相关组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反馈情况。
4.按照有关规定,办事处安管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立即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应急响应
1.事发地的应急反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发地村(社区)应立即启动本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地村(社区)领导应当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当事态超出其响应级别或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及时向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对事故做出应急响应。
2.指挥和协调进入应急响应后,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和协调工作:(1)召集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到位,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责成各组和单位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2)向社会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3)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4)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5)迅速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社会治安。(6)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基础设施,保障事发地群众的基本生活。(7)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8)组织有关组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突发公共事件出现扩大和次生、衍生、耦合事件。(9)及时向上级政府、区安委会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10)如应急响应上升,协调内部有关应急力量,配合区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
3.事故现场保护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尽可能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信息资源采集要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包括事故单位情况;事故致因物;当地气象、地理、地质、水文信息;居民分布信息;抢险救援设备、设施信息;事故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信息等。对采集的信息要进行分析整合,按要求进行反馈。
5.紧急处置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
6.应急救援人员严格执行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掌握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命令听指挥,有序开展工作。当遇到可能威胁应急救援人员险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伤害时,应急救援人员要善于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应果断决策,决定应急救援人员是否全部或部分撤离现场。
7.群众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1)企业与村(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共同确定保护群众安全的方案和措施;(2)确定紧急状态下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所;(3)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条件;(4)负责疏散人群及居住地的治安管理。
8.公众动员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调动辖区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志愿者配合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9.现场检测与事故危害评估根据需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联系区相关部门成立事故现场监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监测、鉴定与事故危害评估活动包括:事故影响边界、气象条件、对食物、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可能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
10.宣传报道组会同办事处指挥部办公室和事故处理的小组对事故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组织媒体报道。
11.应急结束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进行撤离和交接程序、恢复正常状态程序。由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后期处置
1.村(社区)、相关组负责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恢复正常秩序。
2.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3.按程序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送上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离和玩忽职守。对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及时组织救援以及救援中工作不力、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对在应急救援中表现突出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三)本预案是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四)各村、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五)街道各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安全生产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义务。
柳北区白露街道党政办 2021年7月31日印发
白露办发〔2021〕18号
关于印发《白露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辖区有关单位、街道机关各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白露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北区白露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31日
白露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021年7月修订)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有效预防、妥善处置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街道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9639-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应急管理部第2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柳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白露街道本级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街道行政区域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包括:
造成1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下同)死亡(含失踪)、或3人以上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建筑安全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金属冶炼生产安全事故、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等。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认为有必要作出应急响应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四)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办事处和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村(社区)、各相关组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编制发布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工作机制。
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必须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上级部门迅速对事故做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白露街道成立生产安全事故领导指挥小组。
组 长:黄以忠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叶 维 办事处副主任、白露司法所所长
黄汉奎 党工委政法委员、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钟鸣江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综治挂职)
周飞到 党工委委员、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朱晓欢 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成 员:赖仕勇 安全、环保负责人
甘 飞 卫计负责人
梁 良 民政负责人
韦永东 综治负责人
梁 莹 劳保所负责人
韦子琦 党政办负责人
张桂英 财务室负责人
赵 宇 防汛工作人员
林嘉颖 住建工作人员
方 雯 安管工作人员
廖 静 工会工作人员
黄双慧 教育工作人员
韦玮洹 消防、森防工作人员
黄陈玲 司法所工作人员
韦丽宁 后勤工作人员
李 冬 新锋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郭甲虎 星艺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曾 强 马厂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冯 毅 白露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旺盛 园艺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龙国健 小村村总支部书记、主任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管办,办公室主任由叶维同志担任,同时抽调街道武装、综治、卫计、财政 党政、后勤、民政、工会、环保、司法所等人员组成综合协调、抢险救援、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人员疏散安置、善后处置、宣传报道、事故调查等9个应急工作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部门应急预案。
各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如下:
1.综合协调组:组长由赖仕勇担任,组员街道安管办、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村(社区),其他相关单位。
2.抢险救援组:组长由周飞到担任,组员街道武装部,街道防汛办、街道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村(社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其他相关单位。
3.警戒保卫组:组长由韦永东担任,组员街道综治办、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村(社区)。
4.医疗救护组:组长由甘飞担任,组员街道卫计办,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村(社区)。
5.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张桂英担任,组员街道财政办、街道后勤办、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村(社区)。
6.人员疏散安置组:组长由梁良担任,组员街道民政办、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村(社区),生产安全事故单位。
7.善后处置组:组长由梁莹担任,组员街道司法所、工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村(社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
8.宣传报道组:组长由韦子琦担任,组员街道党政办,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
9.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赖仕勇担任,组员街道安管办,事发村(社区)。
(二)应急管理机构职责
办事处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按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3.随时掌握本《预案》实施情况,并对本《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4.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并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办理上级政府(或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传达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协助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承办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三)各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在街道指挥部领导下负责事故信息报告、应急指令的接收和传达、沟通协调、文字材料的起草等工作。
2.抢险救援组:主要负责实施经街道指挥部批准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组织会商研判,研究拟订具体处置方案,经总指挥同意后组织实施;联系本辖区抢险救灾队伍建立与集结,调度相关应急救援力量、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引导、组织社会救援力量有序投入参与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警戒保卫组:主要负责实施安全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疏散救助群众,对现场进行勘查,对相关嫌疑人进行管制;协调现场交通保障,疏导周边交通,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组织协调尽快恢复被毁交通路线;协调做好公共交通运营路线改线、运力调整等工作。
4.医疗救护组:主要负责统筹专业力量开展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现场医疗保障及应急心理援助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5.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联系、采购、供应、车辆及油料的调配;为救援人员提供食宿保障;为救援提供气象监测和预报;协调电力企业保证现场电力供应;现场救援物资和设备存放和保管;开辟救援应急通道,保证救援车辆物资畅通及损坏道路抢修、维护;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空气及水域水质检测及预警和处置。
6.人员疏散安置组:主要负责组织受影响群众的紧急安置,及时发放救灾款物,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必要时,经报请上级政府批准,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救灾捐赠。
7.善后处置组: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善后工作,妥善安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8.新闻报道组:主要负责开展信息发布、新闻报道、舆论引导、媒体服务管理和舆情管控等工作。
9.事故调查组:在职权范围内、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定性、处理工作,同时为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准备。
以上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岗位变动,继任者自动接替负责。
三、信息报告
(一)报告主体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在场人员应当用最快捷的方式报告事故发生情况,拨打公安110报警、120医疗急救、白露办事处电话2316131,发生火警时拨打119,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办当日值班领导,由当日值班领导转报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按照属地原则,接到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后,事发村(社区)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派出负责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处置。
(二)事故报告主要内容
事故报告人员在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应提供以下情况(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2)事故类型;(3)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4)事故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5)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口分布;(6)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7)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事宜;(9)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
信息处理
1.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办事处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报告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指挥组长,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事故单位请求,通知上级部门和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或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2.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对事故危害进行初步研判,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出报告意见。
3.办事处安管办公室、相关组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反馈情况。
4.按照有关规定,办事处安管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立即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应急响应
1.事发地的应急反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发地村(社区)应立即启动本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地村(社区)领导应当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当事态超出其响应级别或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及时向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对事故做出应急响应。
2.指挥和协调进入应急响应后,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和协调工作:(1)召集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到位,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责成各组和单位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2)向社会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3)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4)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5)迅速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社会治安。(6)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基础设施,保障事发地群众的基本生活。(7)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8)组织有关组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突发公共事件出现扩大和次生、衍生、耦合事件。(9)及时向上级政府、区安委会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10)如应急响应上升,协调内部有关应急力量,配合区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
3.事故现场保护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尽可能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信息资源采集要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包括事故单位情况;事故致因物;当地气象、地理、地质、水文信息;居民分布信息;抢险救援设备、设施信息;事故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信息等。对采集的信息要进行分析整合,按要求进行反馈。
5.紧急处置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
6.应急救援人员严格执行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掌握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命令听指挥,有序开展工作。当遇到可能威胁应急救援人员险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伤害时,应急救援人员要善于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应果断决策,决定应急救援人员是否全部或部分撤离现场。
7.群众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1)企业与村(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共同确定保护群众安全的方案和措施;(2)确定紧急状态下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所;(3)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条件;(4)负责疏散人群及居住地的治安管理。
8.公众动员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调动辖区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志愿者配合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9.现场检测与事故危害评估根据需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联系区相关部门成立事故现场监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监测、鉴定与事故危害评估活动包括:事故影响边界、气象条件、对食物、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可能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
10.宣传报道组会同办事处指挥部办公室和事故处理的小组对事故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组织媒体报道。
11.应急结束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进行撤离和交接程序、恢复正常状态程序。由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后期处置
1.村(社区)、相关组负责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恢复正常秩序。
2.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3.按程序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送上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离和玩忽职守。对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及时组织救援以及救援中工作不力、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对在应急救援中表现突出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三)本预案是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四)各村、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五)街道各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安全生产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义务。
柳北区白露街道党政办 2021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