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欢迎访问广西柳州柳北区人民政府网站!    

柳北教发〔2024〕14号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 柳北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4-07-12 11:35    |  作者:

柳北教发〔2024〕 14 号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教育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柳北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24年教师节来临之际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体类奖项评选办法

(一)综合管理奖

中小学综合管理奖根据《柳北区义务教育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修订稿)》进行评选。

幼儿园综合管理奖根据2023年柳北区幼儿园相关评估工作的结果进行综合评选。

(二)教学质量奖

教学质量奖根据《柳北区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进行评选。

二、个人类奖项评选办法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1.师德标兵53名

2.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130名

3.优秀教师234名

4.优秀班主任130名

5.优秀保育员33名

6.优秀责任督学5名

7.优秀支教轮岗教师4名

8.教育改革先锋6名

(二)评选范围

辖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职教职工(含聘用控制数教师)及合同制教师。

(三)评选条件

1.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和事业心,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能够自觉维护学校和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

2.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条件

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两年以上,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开拓创新意识强,在学校管理工作中成效显著,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办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积极参加公开课、竞赛课等各类展评活动,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有主持或参与教科研课题研究及参加特级教师工作坊、名师(名校长、明星班主任)工作室经历,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获良好的社会效益。

4.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在班集体建设和学生教育方面有典型的经验和较突出的业绩,与科任教师团结协作,家校联系工作紧密,关爱每一个学生,善于发现和挖掘学生的潜力,努力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成功的体验。担任班主任工作两年以上,近两年内,所带教学班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

5.优秀保育员评选条件

连续在职三年以上从事本职工作的保育员,具有相应的保育员资格,爱岗敬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熟悉保育工作内容,积极贯彻执行保教并重的工作原则,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行为,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在幼儿的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中连续三年无重大事故出现。园内专业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合格。

6.优秀责任督学评选条件

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主动,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严谨自律,自觉维护教育督导形象。坚持学习教育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培训学习,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督导工作政策和理论水平较高,工作协调性强,经验丰富。深入学习开展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对学校进行督导,积极参与学校重大工作、活动。督导工作规程规范,记录完整,指导学校工作有思路,督促学校整改有实效。担任责任督学期间,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在责任区内享有较高的认可度,具有带头和榜样作用。对督学责任区范围内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认真监督悉心指导,意见明确落实到位。敢查实情敢讲真话,督促整改一抓到底。

7.优秀支教轮岗教师评选条件

钻研业务,有较强的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在支教轮岗工作中成绩显著。工作扎实,能吃苦耐劳,熟悉教育教学业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能力。认真完成受援(交流)学校所分配的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度的支教轮岗工作,积极参加受援(交流)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受援学校出谋献策。努力争取各方面支持,为改善受援学校办学条件和在帮扶失学儿童、青少年返校中成绩突出。谦虚谨慎,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群众,自觉接受地方领导;尊重当地干部、群众,不搞特殊化;干群关系、师生关系、 同事关系良好。对不服从支教轮岗交流工作安排,或在支教轮岗交流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教师,不得参与评选。

8.教育改革先锋评选条件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积极推进推动信息化时代教育创新,大力开发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促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入融合;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管理和发展的政策体系;结合实际谋划实施教育教学改革任务,大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并取得明显成效;善于在工作中找准制约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改革创新举措,形成推动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新制度、新方法。

(四)分配名额

1.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保育员的评选,公民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根据分配名额(附件2)进行推荐,区教育局评选。公办性质、民办幼儿园由各单位推荐,区教育局评选。

2.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两项,各单位可以一并统筹。原则上,各单位按名额进行推荐,但因比例测算无师德标兵推荐名额的单位,对于在师德方面有标兵模范表率的教师,可以推荐1名评选为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的名额则相应减少1名。

3.优秀责任督学由各督学责任区分别推荐1名责任督学到城区参评。

4.优秀支教轮岗教师、教育改革先锋由区教育局推荐评选。

5.每人只限报一项荣誉,不得重复。

(五)评选工作要求

评选推荐人选的重点是教育教学一线且工作突出的教师,并且涵盖各个学科。在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疫情防控、教育共同体建设、“双减”工作、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评选原则及程序

1.评选原则

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以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现实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凡存在违法违纪、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不得参评。

2.评选程序

各学校、单位评选推荐人选,必须在评选推荐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我局。

我局组成2024年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提出拟表扬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扬名单,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请各评选推荐单位于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前,根据推荐人选类别和分配名额,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我局310办公室(一式一份),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bqjyj@163.com。

(一)公文。请各单位上报正式公文,内容包括评选、公示情况及评选结果,同时说明推荐人选的廉政情况。

(二)2024年柳北区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

(三)2024年柳北区师德标兵、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保育员、优秀责任督学、优秀支教轮岗教师、教育改革先锋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4)。

为展示先进个人风采,请各单位负责收集每位获奖先进个人的单人全身生活照(电子版),将电子压缩包发送至区教育局信息办邮箱lbqjyjxxb@163.com(具体要求见附件5)。

附件:1.柳北区教育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4年柳北区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3.2024年柳北区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4.2024年柳北区师德标兵、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保育员、优秀责任督学、优秀支教轮岗教师、教育改革先锋评选推荐汇总表

      5.上报先进个人照片的具体要求

                            柳州市柳北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2日

柳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印发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柳北区教育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梁承红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梁金玲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委教育工委委员

李奇峰区委教育工委委员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委教育工委委员

覃婷婷区委教育工委委员

员:叶统笔 区教育局党办主任

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陈灿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梁海栗区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教育信息
柳北教发〔2024〕14号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柳北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7-12 11:35

柳北教发〔2024〕 14 号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教育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柳北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24年教师节来临之际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体类奖项评选办法

(一)综合管理奖

中小学综合管理奖根据《柳北区义务教育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修订稿)》进行评选。

幼儿园综合管理奖根据2023年柳北区幼儿园相关评估工作的结果进行综合评选。

(二)教学质量奖

教学质量奖根据《柳北区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进行评选。

二、个人类奖项评选办法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1.师德标兵53名

2.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130名

3.优秀教师234名

4.优秀班主任130名

5.优秀保育员33名

6.优秀责任督学5名

7.优秀支教轮岗教师4名

8.教育改革先锋6名

(二)评选范围

辖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职教职工(含聘用控制数教师)及合同制教师。

(三)评选条件

1.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和事业心,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能够自觉维护学校和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

2.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条件

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两年以上,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开拓创新意识强,在学校管理工作中成效显著,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办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积极参加公开课、竞赛课等各类展评活动,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有主持或参与教科研课题研究及参加特级教师工作坊、名师(名校长、明星班主任)工作室经历,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获良好的社会效益。

4.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在班集体建设和学生教育方面有典型的经验和较突出的业绩,与科任教师团结协作,家校联系工作紧密,关爱每一个学生,善于发现和挖掘学生的潜力,努力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成功的体验。担任班主任工作两年以上,近两年内,所带教学班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

5.优秀保育员评选条件

连续在职三年以上从事本职工作的保育员,具有相应的保育员资格,爱岗敬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熟悉保育工作内容,积极贯彻执行保教并重的工作原则,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行为,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在幼儿的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中连续三年无重大事故出现。园内专业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合格。

6.优秀责任督学评选条件

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主动,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严谨自律,自觉维护教育督导形象。坚持学习教育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培训学习,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督导工作政策和理论水平较高,工作协调性强,经验丰富。深入学习开展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对学校进行督导,积极参与学校重大工作、活动。督导工作规程规范,记录完整,指导学校工作有思路,督促学校整改有实效。担任责任督学期间,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在责任区内享有较高的认可度,具有带头和榜样作用。对督学责任区范围内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认真监督悉心指导,意见明确落实到位。敢查实情敢讲真话,督促整改一抓到底。

7.优秀支教轮岗教师评选条件

钻研业务,有较强的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在支教轮岗工作中成绩显著。工作扎实,能吃苦耐劳,熟悉教育教学业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能力。认真完成受援(交流)学校所分配的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度的支教轮岗工作,积极参加受援(交流)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受援学校出谋献策。努力争取各方面支持,为改善受援学校办学条件和在帮扶失学儿童、青少年返校中成绩突出。谦虚谨慎,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群众,自觉接受地方领导;尊重当地干部、群众,不搞特殊化;干群关系、师生关系、 同事关系良好。对不服从支教轮岗交流工作安排,或在支教轮岗交流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教师,不得参与评选。

8.教育改革先锋评选条件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积极推进推动信息化时代教育创新,大力开发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促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入融合;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管理和发展的政策体系;结合实际谋划实施教育教学改革任务,大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并取得明显成效;善于在工作中找准制约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改革创新举措,形成推动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新制度、新方法。

(四)分配名额

1.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保育员的评选,公民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根据分配名额(附件2)进行推荐,区教育局评选。公办性质、民办幼儿园由各单位推荐,区教育局评选。

2.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两项,各单位可以一并统筹。原则上,各单位按名额进行推荐,但因比例测算无师德标兵推荐名额的单位,对于在师德方面有标兵模范表率的教师,可以推荐1名评选为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的名额则相应减少1名。

3.优秀责任督学由各督学责任区分别推荐1名责任督学到城区参评。

4.优秀支教轮岗教师、教育改革先锋由区教育局推荐评选。

5.每人只限报一项荣誉,不得重复。

(五)评选工作要求

评选推荐人选的重点是教育教学一线且工作突出的教师,并且涵盖各个学科。在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疫情防控、教育共同体建设、“双减”工作、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评选原则及程序

1.评选原则

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以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现实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凡存在违法违纪、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不得参评。

2.评选程序

各学校、单位评选推荐人选,必须在评选推荐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我局。

我局组成2024年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提出拟表扬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扬名单,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请各评选推荐单位于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前,根据推荐人选类别和分配名额,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我局310办公室(一式一份),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bqjyj@163.com。

(一)公文。请各单位上报正式公文,内容包括评选、公示情况及评选结果,同时说明推荐人选的廉政情况。

(二)2024年柳北区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

(三)2024年柳北区师德标兵、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保育员、优秀责任督学、优秀支教轮岗教师、教育改革先锋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4)。

为展示先进个人风采,请各单位负责收集每位获奖先进个人的单人全身生活照(电子版),将电子压缩包发送至区教育局信息办邮箱lbqjyjxxb@163.com(具体要求见附件5)。

附件:1.柳北区教育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4年柳北区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3.2024年柳北区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4.2024年柳北区师德标兵、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保育员、优秀责任督学、优秀支教轮岗教师、教育改革先锋评选推荐汇总表

      5.上报先进个人照片的具体要求

                            柳州市柳北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2日

柳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印发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柳北区教育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梁承红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梁金玲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委教育工委委员

李奇峰区委教育工委委员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委教育工委委员

覃婷婷区委教育工委委员

员:叶统笔 区教育局党办主任

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陈灿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梁海栗区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主办单位: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柳北区政务网络服务中心
地址:柳州市柳北区胜利路12-8号
邮编:545002 网站技术维护电话:0772-2538003
网站标识码:45020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