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教基字〔2023〕12号
柳北区教育局关于对第四批及2020年新认定的第一、二批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
2023年重新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幼儿园:
根据《关于做好对第三批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重新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柳教基〔2022〕69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及2020年新认定的第一、二批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2023年重新评估认定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经自治区教育厅认定的第四批及2020年新认定的第一、二批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见附件1),已转成公办幼儿园、已停止办园或被取消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的幼儿园不得重新申报。
二、评估标准
(一)评估依据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有
关要求,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一星级以上标准。
(二)评估重点
1.条件保障情况。办园条件不断改善,保教质量不断提升,无“小学化”现象。从重新申报之日起,园舍租赁期不少于五年。经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连续三年年检合格。
2.安全保障情况。园舍无D级危房,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教职工管理情况。幼儿园园长要具有教师资格证和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幼儿园要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至今为幼儿园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
4.奖补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获得的自治区奖补资金使用规范,不存在套取、挪用奖补资金的行为。
5.录入信息管理系统情况。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关信息录入全区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录入全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进行相关数据更新。
三、申报程序
(一)幼儿园申请
1.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有关要求,总结三年来办园情况,撰写自评报告,开展自评工作。
2.认真准备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重评佐证材料》《第四批及2020年新认定的第一、二批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23年重新评估核定情况汇总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服务委托协议》(参考样式)。
(二)审核评估。柳北区教育局成立评审领导小组,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幼儿园的申报材料,对申报幼儿园进行综合评审。
(三)公示推荐。柳北区教育局将按照评审情况对参加申报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认定,并在柳北区教育局网站、公告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向柳州市教育局报送推荐名单。
三、组织机构
为顺利开展及2020年新认定的第一、二批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评审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承红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梁金玲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黄 迪 区委教育工作委员
李奇峰 区委教育工作委员
赵 毅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覃婷婷 区委教育工作委员
成 员:叶统笔 区教育局党办主任
金 妙 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陈灿新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汤春平 区教育局基础建设项目办公室主任
励 强 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高 慧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311室),联系电话:2805621。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的幼儿园于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以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我局基础教育办公室(311室),同时上传电子版至邮箱:lbqxqjy123@163.com。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一式一份。申报表中幼儿园办园规模、教师人数等基本信息可以采用2022年秋季学期的数据。
(二)《第四批及2020年新认定的第一、二批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23年重新评估核定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服务委托协议(参考样式)(附件5)一式一份。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一式一份。(附件6)
附件:1.第四批及2020年新认定的第一、二批自治区普惠 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2.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表
3.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重新评估认定佐证材料 目录
4.第四批及2020年新认定的第一、二批自治区普惠 性民办幼儿园2023年重新评估核定情况汇总表
5.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服务及委 托协议(参考样式)
6.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
7.教职工、幼儿花名册(模板)
8.柳北区幼儿园2023年秋学期收费标准一览表
柳北区教育局
2023年9月12日
柳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印发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