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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北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4-01-15 11:30    |  作者: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柳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由柳北区教育局编制。报告的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柳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bq.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柳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电话:0772-280649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根据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的实际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相应调整,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组成,各科室负责人也加入其中。我们明确了分工,确保每个成员清楚自己的职责,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了确保信息公开的有效开展,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公开,定期评估和总结工作,不断优化流程。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夯实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根据《条例》和相关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和审查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工作信息范围。同时,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为了确保信息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参照柳北区印发的相关制度和本局制定的规定,对网站栏目名称、格式及内容进行了统一标准、统一格式的规范管理。各部门负责相关栏目信息的及时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在信息发布方面,实行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稿件都要经过层层审批,确保内容符合相关要求后才能上网发布。这避免了信息的重复和错误,进一步规范了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也为公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信息获取渠道,增强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和信任。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及时更新了《柳北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及《柳北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公布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以方便公众联系和咨询。

主动公开信息方面,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多种新媒体渠道,如柳北区人民政府网站、活力柳北、柳州教育等,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发布教育资讯,让广大市民能够便捷地了解相关的教育信息。

此外,还重视在柳北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公示工作。我们公示了本级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方便市民查阅,确保政务服务的透明度和便利性。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了与公众的互动和信任,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市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根据《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以及国家、自治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履行信息公开职责,通过柳北区门户网站、活力柳北、柳州教育等微信公众号和其他载体,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发布。致力于让广大群众更加熟悉教育的相关政策,从而提高教育决策的知晓率和支持度。为此,我们不仅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还加强与公众的互动,积极回应关切,确保群众能够真正理解和支持教育政策。

在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方面,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执行力。无论是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还是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都积极参与,力求提升业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效率。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公众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2023年,在柳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共计83条政府信息,内容广泛覆盖柳北动态、政策解读、社会公益、教育政策与规划、教育经费与资助、部门信息公开等各个方面。为了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场所提供政府信息。并且按照规定,在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公开工作,确保了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信息的更新工作,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不及时,缺乏时效性。

2.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与群众的需求存在差距。信息公开的种类不够丰富,未能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二)整改措施

1.建立了信息公开的时间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开展了公众信息需求调查,了解群众真正关心的问题,并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内容。

2.制定了信息公开的质量标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易理解性。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种类,制定全面的信息公开目录,并根据公众需求的变化灵活调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柳州市柳北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