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根据《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办法(试行)》(桂教规范﹝2024﹞7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86号)精神,为确保2026年12月前完成首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就做好2024年首批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一)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实名编、聘用控制数);
(二)民办幼儿园聘期为一年以上的在岗教师(自聘人员);
(三)以上均不含劳务公司派遣人员。
二、注册类型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分为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
(一)首次注册
取得教师资格,纳入我城区定期注册对象范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申请首次注册(除已在其他地区完成首次注册的教师)。
(二)定期注册
教师完成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最近受理期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三、注册条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申请首次注册前一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 的教师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每个注册周期内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注册周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2.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中止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经所在学 校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挂职、教育帮扶、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在最近一次的注册受理 期重新申请定期注册。注册时间往后按年度顺延,顺延时间不得超过1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四、注册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上申请(11月1日—11月8日)。学校组织教师网上填报注册申请信息。教师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网上办事”,找到“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栏目,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选择注册机构和确认点报名。具体操作可查询“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及“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使用手册”。其中:
1.2008年以后(广西2012年及以后)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系统可以同步证书信息,申请人不需添加证书信息。
2.2008年以前核发且已经参加过首次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系统可以同步首次注册信息,申请人不需添加证书信息。
3.2008年以前核发且未参加过首次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需自行添加证书信息,并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核验。
(二)学校收集汇总(11月1日—11月8日)。申请定期注册的教师在指定时间范围内,按要求将注册材料提交到所在学校,学校工作要点如下:
1.按要求收齐申请人的注册材料交至确认点;
2.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注册材料填写附件3和附件4,把可编辑的电子版以及附件3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交至确认点。
(三)确认点确认(11月15日前)。学校汇总好本校教师定期注册申请材料后,提交至对应的确认点申报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及地点由各确认点自行确定。
确认工作要点如下:
1.核对申请人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属实。如申请人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同步获取信息的,需进一步核验证书。
2.核对网上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3.对材料齐全、信息正确的申请者按照要求在网上编写档案号。
4.按要求汇总、整理资料,待城区教育局进行初审。
确认点安排如下:
确认点1:柳州市直机关第二幼儿园
负责人:刘毅、梁钰雪
确认范围(共11所):柳州市直机关第二幼儿园、小童星幼儿园、盛庭苑幼儿园、园胜幼儿园、向日葵幼儿园恒兴园、天江丽都幼儿园、小红帽半岛中央花园幼儿园、福江苑幼儿园、小树林雅儒幼儿园、柳建幼儿园、长颈鹿幼儿园。
确认点2:柳州市胜利小区幼儿园
负责人:梁丽娟、吴睿
确认范围(共11所):柳州市胜利小区幼儿园、金茂园幼儿园、品尚名城幼儿园、水天一喜洋洋幼儿园、华纺幼儿园、向日葵幼儿园华府园、桃源居幼儿园、嘉和名庭幼儿园、上上幼儿园、桂景湾小区幼儿园、胜利商贸幼儿园。
确认点3:柳州市滨江幼儿园
负责人:周冰吟、覃龙萍
确认范围(共15所):柳州市滨江幼儿园、跃进路幼儿园、柳锌幼儿园、和兴幼儿园、锦绣幼儿园、艾乐幼儿园、维多利亚幼儿园、江岸名轩小区幼儿园、金水岸幼儿园、锦绣新佳幼儿园、迪米亚天江城幼儿园、金钥匙幼儿园、天天向上幼儿园、京师冠亚幼儿园、欧雅幼儿园。
确认点4:柳钢第一幼儿园
负责人:龙慈秋、钟红艳
确认范围(共15所):柳钢第一幼儿园、向日葵幼儿园北祥园、柳雀幼儿园、翰林幼儿园、紫荆晨华幼儿园、香森丽园小区幼儿园、柳钢二幼、柳钢三幼、元宝源幼儿园、北星明园幼儿园、艺高幼儿园、小红帽钢城幼儿园、迪米亚锦江名邸幼儿园、滨江西幼儿园、爱心幼儿园。
确认点5:柳州市长塘镇中心幼儿园
负责人:肖宁敏、宋雨恬
确认范围(共8所):柳州市长塘镇中心幼儿园、大地滨江幼儿园、小红帽碧丽星城幼儿园、慧特教育中天城幼儿园、鹧鸪江幼儿园、诗诗香兰幼儿园、香兰幼儿园、阳光私立幼儿园。
确认点6:柳州市石碑坪镇中心幼儿园
负责人:陈坤兰、熊祥云
确认范围(共9所):柳州市石碑坪镇中心幼儿园、沙塘镇中心幼儿园、慧特教育杨柳新居幼儿园、金鑫幼儿园、大仙幼儿园、康如幼儿园、彩虹糖幼儿园、亮晶晶幼儿园、长虹幼儿园。
(四)城区教育局初审和公示(11月30日前)。城区教育局对学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给出初审注册结论,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市教育局复核(12月8日前)。市教育局对已完成定期注册初审的申请人进行复核。
(六)自治区教育厅终审(12月20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
(七)领取完成注册的教师资格证。城区教育局依据终审结果,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标注申请人定期注册结论并加盖公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一份由机构归档保存。
五、注册材料
(一)申请首次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1份: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 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4. 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或上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二)申请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1份: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定期注册周期内各年度的年度考核证明;
6.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7.因进修、培训、学术交流、挂职、教育帮扶、病休、产假等原因导致的未在注册有效期内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或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教师,均需要提供所在学校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安排学校领导及工作人员专项负责,务必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教师资格首次定期注册工作。其中,试用期满教师需在当年度参加首次注册。
(二)严格工作程序。在实施定期注册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教资字〔2016〕2号)。对提供虚假信息申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在定期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持有假证的,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并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学校要认真研读文件政策,主动做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宣传动员和政策解释等工作,推进政策落实,让教师更好地知晓、理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目的意义,切实维护教师队伍和谐稳定。针对教师资格认定政策调整而产生的特殊情况,以及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不规范而出现的一些问题,要按照文件规定及时处理。如工作中遇到政策文件暂未明确的特殊情况或问题,要主动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
柳州市柳北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1日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根据《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办法(试行)》(桂教规范﹝2024﹞7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86号)精神,为确保2026年12月前完成首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就做好2024年首批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一)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实名编、聘用控制数);
(二)民办幼儿园聘期为一年以上的在岗教师(自聘人员);
(三)以上均不含劳务公司派遣人员。
二、注册类型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分为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
(一)首次注册
取得教师资格,纳入我城区定期注册对象范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申请首次注册(除已在其他地区完成首次注册的教师)。
(二)定期注册
教师完成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最近受理期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三、注册条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申请首次注册前一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 的教师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每个注册周期内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注册周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2.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中止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经所在学 校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挂职、教育帮扶、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在最近一次的注册受理 期重新申请定期注册。注册时间往后按年度顺延,顺延时间不得超过1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四、注册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上申请(11月1日—11月8日)。学校组织教师网上填报注册申请信息。教师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网上办事”,找到“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栏目,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选择注册机构和确认点报名。具体操作可查询“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及“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使用手册”。其中:
1.2008年以后(广西2012年及以后)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系统可以同步证书信息,申请人不需添加证书信息。
2.2008年以前核发且已经参加过首次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系统可以同步首次注册信息,申请人不需添加证书信息。
3.2008年以前核发且未参加过首次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需自行添加证书信息,并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核验。
(二)学校收集汇总(11月1日—11月8日)。申请定期注册的教师在指定时间范围内,按要求将注册材料提交到所在学校,学校工作要点如下:
1.按要求收齐申请人的注册材料交至确认点;
2.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注册材料填写附件3和附件4,把可编辑的电子版以及附件3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交至确认点。
(三)确认点确认(11月15日前)。学校汇总好本校教师定期注册申请材料后,提交至对应的确认点申报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及地点由各确认点自行确定。
确认工作要点如下:
1.核对申请人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属实。如申请人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同步获取信息的,需进一步核验证书。
2.核对网上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3.对材料齐全、信息正确的申请者按照要求在网上编写档案号。
4.按要求汇总、整理资料,待城区教育局进行初审。
确认点安排如下:
确认点1:柳州市直机关第二幼儿园
负责人:刘毅、梁钰雪
确认范围(共11所):柳州市直机关第二幼儿园、小童星幼儿园、盛庭苑幼儿园、园胜幼儿园、向日葵幼儿园恒兴园、天江丽都幼儿园、小红帽半岛中央花园幼儿园、福江苑幼儿园、小树林雅儒幼儿园、柳建幼儿园、长颈鹿幼儿园。
确认点2:柳州市胜利小区幼儿园
负责人:梁丽娟、吴睿
确认范围(共11所):柳州市胜利小区幼儿园、金茂园幼儿园、品尚名城幼儿园、水天一喜洋洋幼儿园、华纺幼儿园、向日葵幼儿园华府园、桃源居幼儿园、嘉和名庭幼儿园、上上幼儿园、桂景湾小区幼儿园、胜利商贸幼儿园。
确认点3:柳州市滨江幼儿园
负责人:周冰吟、覃龙萍
确认范围(共15所):柳州市滨江幼儿园、跃进路幼儿园、柳锌幼儿园、和兴幼儿园、锦绣幼儿园、艾乐幼儿园、维多利亚幼儿园、江岸名轩小区幼儿园、金水岸幼儿园、锦绣新佳幼儿园、迪米亚天江城幼儿园、金钥匙幼儿园、天天向上幼儿园、京师冠亚幼儿园、欧雅幼儿园。
确认点4:柳钢第一幼儿园
负责人:龙慈秋、钟红艳
确认范围(共15所):柳钢第一幼儿园、向日葵幼儿园北祥园、柳雀幼儿园、翰林幼儿园、紫荆晨华幼儿园、香森丽园小区幼儿园、柳钢二幼、柳钢三幼、元宝源幼儿园、北星明园幼儿园、艺高幼儿园、小红帽钢城幼儿园、迪米亚锦江名邸幼儿园、滨江西幼儿园、爱心幼儿园。
确认点5:柳州市长塘镇中心幼儿园
负责人:肖宁敏、宋雨恬
确认范围(共8所):柳州市长塘镇中心幼儿园、大地滨江幼儿园、小红帽碧丽星城幼儿园、慧特教育中天城幼儿园、鹧鸪江幼儿园、诗诗香兰幼儿园、香兰幼儿园、阳光私立幼儿园。
确认点6:柳州市石碑坪镇中心幼儿园
负责人:陈坤兰、熊祥云
确认范围(共9所):柳州市石碑坪镇中心幼儿园、沙塘镇中心幼儿园、慧特教育杨柳新居幼儿园、金鑫幼儿园、大仙幼儿园、康如幼儿园、彩虹糖幼儿园、亮晶晶幼儿园、长虹幼儿园。
(四)城区教育局初审和公示(11月30日前)。城区教育局对学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给出初审注册结论,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市教育局复核(12月8日前)。市教育局对已完成定期注册初审的申请人进行复核。
(六)自治区教育厅终审(12月20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
(七)领取完成注册的教师资格证。城区教育局依据终审结果,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标注申请人定期注册结论并加盖公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一份由机构归档保存。
五、注册材料
(一)申请首次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1份: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 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4. 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或上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二)申请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1份: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定期注册周期内各年度的年度考核证明;
6.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7.因进修、培训、学术交流、挂职、教育帮扶、病休、产假等原因导致的未在注册有效期内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或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教师,均需要提供所在学校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安排学校领导及工作人员专项负责,务必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教师资格首次定期注册工作。其中,试用期满教师需在当年度参加首次注册。
(二)严格工作程序。在实施定期注册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教资字〔2016〕2号)。对提供虚假信息申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在定期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持有假证的,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并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学校要认真研读文件政策,主动做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宣传动员和政策解释等工作,推进政策落实,让教师更好地知晓、理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目的意义,切实维护教师队伍和谐稳定。针对教师资格认定政策调整而产生的特殊情况,以及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不规范而出现的一些问题,要按照文件规定及时处理。如工作中遇到政策文件暂未明确的特殊情况或问题,要主动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
柳州市柳北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