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及时组织申报
各市要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及时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区)申报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并主动向市人民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更多支持。
二、申报条件
2025年年度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以镇(乡)为建设单位(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不列入推荐范围),其中每个强镇须重点支持2-3个产业强村,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要求镇域内有1个农业主导产业、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1.6:1,有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县域 平均水平10%以上。
三、申报名额和资金
原则上每个市推荐1-2个镇(乡)。每个镇(乡)申请中央补助资金控制在1000万元左右。其中前期300万元中,必须要安排支持2-3个村,每个村不少于60万元。
四、产业重点
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支持村城特色产业发展为目标,以延伸拓展二三产业为重点,推动农业与工业、文化、旅游、教育、科技等要素融合发展,支持拓展特色种养、开发特色食品加工,传承发扬乡村文化、发展休闲农旅康养、提升电商特色服务等新产品新业态,打造乡村富农产业新场景,提升乡村产业附加值,促进农业多环节增效、农民多渠道增收。
(一)支持拓展特色种养。支持村级种养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小杂粮、果蔬、中 中药材、茶叶等小宗类、多样性地方特色产业,依托稻田、梯、茶园、池塘等田园风光发展景观农业、农事体验、观光 田采摘、特色动植物观赏、休闲垂钓等业态,培育一批“土 字“特字号”“村字号”品牌号”。
(二)支持开发特色食品。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提升储藏保鲜,预冷烘干、清选分级、发酵压榨、灌制腌制、干制熟制、NFC果汁加工等特色食品工艺,开发乡土卤制品、酱制品、豆制品腊味、民族特色奶制品等传统食品和休闲食品,创新传统手、茶叶采制、古法榨油、传统酿制等体验项目,举办农家美食节等活动。
(三)支持传承乡村文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掘民间艺术、戏曲曲艺、手工技艺、民族服饰、民俗活动、红色文化等,建设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大师工作室等,改造提升美食、剪纸、刺绣、蜡染、编织、制陶、 民族服饰等传统文化产品,开发乡村艺术节等。
(四)支持发展休闲农业。支持城市近郊村,旅游景点周边村,民俗风情村等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餐饮、住宿、道路、照明等公共配套设施,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观光采摘园乡村民宿、农家乐、乡村咖啡馆等,发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科普教育、特色餐饮、中医养生等产品,举办美丽乡村 休闲旅游行等活动。
(五)支持提升农村电商。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村建设产地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商品采购中心、产品展示中心。支持建设网上商店、连锁门店等,发展特色优质农产品直播带货、农商直供、个人定制等模式,推进农商互联、产销衔接。
五、申报程序
(一)各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指导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如实填写《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请表》(样式见附件1),按照要求制定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施方案(样式见附件2),择优确定开展建设的农业产业强镇名单。
(二)县级人民政府将审核推荐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申报名单报送设区市人民政府,设区市人民政府对申报名 单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函,并将推荐函、建设申请表、实施方案及有关申报材料汇编成册,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纸质版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成立产业强镇建设项目评审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担任成员,对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的申报单位组织开展竞争性答辩(答辩采取PPT形式,6分钟的答辩,2分钟专家提问) 最终确定创建名单并推荐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审查。
(四)经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批准建设的农业产业强镇,要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负责人, 指导建设工作开展。严禁楼堂馆所建设,道路建设,严禁变 相搞房地产开发。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张大威, 0771-2182579、13617888155,gxnyncpjgc@126.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14楼1413办公室。
附件: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方案(模版)
附件
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模板)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市、区)
2025年**月**日
27
一、乡镇基本情况
介绍建设乡镇区域范围、基本条件、下辖行政村、高标 准农田建成情况,以及农业产业发展、产业发展规划等情况。
二、主导产业情况
1.镇域主导产业现状。包括产业发展规划、配套设施建设、农民从业积极性、融合发展、村域布局等基本情况;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流通销售、数字化信息化等产业链建设情况及布局;产品产销衔接、科技人才支撑、技术研发应用、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等保障情况。主导产业发展存在的短板、弱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2.产业强村情况。每个强镇要支持培育2个产业强村。包括拟培育产业强村基本概况,村庄规划、村庄建设、村集体经济组织情况;产业发展基础,产业配套设施、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农民增收等情况;科技、人才、资金支持等情况。
3.主体培育。包括乡镇区域内与主导产业紧密相关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物流企业等主体情况,联农带农机制的具体形式,辐射带动农民的预期效果。产业强村从事新产业新业态的主体培育发展情况。
三、建设思路目标
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思路原则、任务目标(包括主导产业全产业链目标产值、生产能力提升、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等情况)。产业强村要重点培育发展新产 业新业态,拓展特色种养、特色加工、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科普教育、乡村美食等新场景,推进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资金测算
结合乡镇和村庄资源禀赋、基础条件、产业规划和市场前景,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明确承担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具体资金测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按1000万元规划,其中300万元进行具体测算 并填写资金使用表,其余700万元明确建设内容和使用方向,说明建设用地保障、资金监督拨付等方面内容。
资金使用表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承担主体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预期建设成效 |
总投资(万元) |
是否属于产业强村建设项目 | |||||
主要建设内容 |
中央财政 奖补资金 支持建设 内容 |
合计 |
中央财 政奖补 资金 |
撬动地方财政资金 |
撬动自筹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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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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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效益分析
农业产业强镇及产业强村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方面。
六、支持政策
县、镇(乡)对主导产业发展、培育产业强村在人才、科技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后续配套资金支持等情况。
七、组织保障
包括组织领导、建设运营、资产管理、联农带农、滞销预警监测、产业指导服务、宣传推介等方面采取措施。
八、附件材料
申报表中涉及的主导产业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者地理标志认证、编制县域或镇域的农业或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县级相关支持政策、纳入产业强村建设的行政村基本情况及其他重要证明材料(控制附件数量和页数,申报表、建设方案及附件应装订成一册)。
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表
一、乡镇基本信息 | ||||
乡镇名称: 省(区/市/兵团/农垦) (县/区/市) (镇/乡) | ||||
农业主导产业(具体品种类别): 镇域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亩): | ||||
行政村数量(个): | ||||
乡镇填报人: 填报人联系电话(手机): 填报日期: 年月 日 | ||||
县级审核人: 审核人联系电话(手机): 审核日期: 年月 日 | ||||
二、乡镇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 ||||
编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4年数值 |
备注 |
1 |
乡镇农业主导产业情况 |
|
|
|
1.1 |
主导产业种养面积 |
亩/其他单位 |
|
|
1.1.1 |
其中:标准化种养基地面积 |
亩/其他单位 |
|
|
1.2 |
主导产业产量 |
万吨/万头/其他单位 |
|
|
1.2.1 |
其中:标准化种养基地产量 |
万吨/万头/其他单位 |
|
|
1.3 |
镇域农业总产值 |
亿元 |
|
|
1.4 |
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 |
亿元 |
|
|
1.4.1 |
其中:主导产业农业产值 |
亿元 |
|
|
1.4.2 |
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 |
亿元 |
|
|
2 |
乡镇主导产业融合发展情况 |
|
|
|
2.1 |
主导产业从业农民人数 |
人 |
|
|
2.2 |
主导产业从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万元 |
|
|
2.3 |
辐射带动周边乡镇从业农民人数 |
人 |
|
|
2.4 |
县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万元 |
|
|
2.5 |
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 |
/ |
|
|
3 |
主导产业经营主体情况 |
|
|
|
3.1 |
镇域地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数量 |
个 |
|
|
3.1.1 |
其中:地市级龙头企业 |
个 |
|
|
3.1.2 |
省级龙头企业 |
个 |
|
|
3.1.3 |
国家级龙头企业 |
个 |
|
|
3.2 |
镇域农民合作社数量 |
个 |
|
|
3.2.1 |
其中:地市级及以上合作社 |
个 |
|
|
3.3 |
镇域家庭农场数量 |
个 |
|
|
3.3.1 |
其中:地市级及以上家庭农场 |
个 |
|
|
3.4 |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 |
个 |
|
|
3.4.1 |
其中:地市级及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
个 |
|
|
3.5 |
其他地市级及以上产业主体 |
个 |
|
|
3.6 |
主导产业品牌认证数量 |
个 |
|
|
3.6.1 |
其中:绿色食品认证 |
个 |
|
| |
3.6.2 |
有机农产品认证 |
个 |
|
| |
3.6.3 |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
个 |
|
| |
3.6.4 |
其他省部级认证 |
个 |
|
| |
3.7 |
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
% |
|
| |
三、产业强村情况 | |||||
行政村1名称: 人口数量(人): 面积 (亩) : | |||||
涉及新产业新业态:特色种养口 特色加工口 特色服务口
涉及配套设施情况: | |||||
编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4年数值 |
备注 | |
1 |
新产业新业态年产值 |
万元 |
|
| |
2 |
从事新产业新业态主体数量 |
个 |
|
| |
2.1 |
其中:农民合作社 |
个 |
|
| |
2.2 |
家庭农场 |
个 |
|
| |
2.3 |
农创客、工作室等新主体 |
个 |
|
| |
3 |
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村民数量 |
人 |
|
| |
4 |
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万元 |
|
| |
5 |
村集体经济年收入 |
万元 |
|
| |
6 |
年接待游客数量 |
万人 |
|
| |
7 |
吸引新产业新业态投资情况 |
万元 |
|
| |
行政村2名称: 人 口数量 (人) : 面积 (亩) : | |||||
涉及新产业新业态:特色种养口
|
特色加工口_ 其他口 |
| |||
涉及配套设施情况: | |||||
编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4年数值 |
备注 | |
1 |
新产业新业态年产值 |
万元 |
|
| |
2 |
从事新产业新业态主体数量 |
个 |
|
| |
2.1 |
其中:农民合作社 |
个 |
|
| |
2.2 |
家庭农场 |
个 |
|
| |
2.3 |
农创客、工作室等新主体 |
个 |
|
| |
3 |
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村民数量 |
人 |
|
| |
4 |
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万元 |
|
| |
5 |
村集体经济年收入 |
万元 |
|
| |
6 |
年接待游客数量 |
万人 |
|
| |
7 |
吸引新产业新业态投资情况 |
万元 |
|
| |
四、规划编制情况 | |||||
县域或镇域的农业或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情况;产业强村编制村庄规划情况(列出已编制规划名称,附证明材料) | |||||
五、支持政策情况 | |||||
县级在支持主导产业、产业强村发展出台的人才、土地、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列出文件名及文号,附证明材料) | |||||
六、各级部门意见及盖章 | ||
申请县(市、区)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推荐意见 (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推荐意见 (地市级财政部门) | |
注:提供与主导产业发展、主体培育、村庄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申报指标解释
一、主导产业发展指标解释
1.1.1主导产业标准化种养基地面积: 镇域内标准统一、集中连片的主导产业种植养殖基地面积。
1.2.1主导产业标准化种养基地产量: 标准化种养基地内生产的农产品产量。
1.3镇域农业总产值:镇域内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1.4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与主导产业紧密关联的生产、 加工、储运、销售、体验、消费、服务、研发等一产、二产和三产的总产值。
1.4.1主导产业农业产值:主导产业种植养殖的一产产值。
1.4.2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 主导产业收获后进行清选、分级等初加工,食品、饮料等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的产值。
2.1主导产业从业农民人数: 镇域内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民数量。
2.2主导产业从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镇域内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辐射带动周边乡镇从业农民人数: 申报乡镇带动镇域及周边村镇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民数量。
2.4县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乡镇所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
2.5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主导产业开展初加 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的产值与主导产业一产产值的比例。
3.1镇域地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数量: 镇域内与主导产业相关的地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数量。
3.2镇域农民合作社数量:镇域内与主导产业相关的农民合作社数量。
3.3镇域家庭农场数量:镇域内与主导产业相关的家庭农场
数量。
3.4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镇域内为主导产业生产提供 农资、耕种收防、加运贮包、技术信息、经济金融等服务的团体机构的数量。
3.5其他地市级及以上产业主体:镇域内与主导产业发展相 关的科研、电商、物流、推广机构及非政府组织等的数量。
3.6主导产业品牌认证数量:镇域内主导产业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或其他省部级认证,如森林食品、放心粮油、
清真食品等。
3.7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镇域内主导产业种养殖及加工产品的抽检合格率。
二、产业强村指标解释
(一)涉及新产业新业态: 支持村庄延伸拓展二三产业,培育发展特色种养、特色加工、特色服务、特色文化等新业态,开发休闲农业、农村电商、文化传承、科普教育、乡村美食等新场景。
(二)涉及配套设施情况:简要介绍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配套设施情况。
(三)指标解释
1新产业新业态年产值:村庄涉及新产业新业态的总产值。
2从事新产业新业态主体数量:村庄从事新产业新业态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创客、工作室等各类主体的数量。
3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村民数量:村庄参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的农民人数。
4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村庄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村集体经济年收入: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获得的年度可支配收入。
6年接待游客数量: 村庄年度接待的游客数量。
7吸引新产业新业态投资情况:村庄年度引入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财政、金融及社会投资的资金金额。
2025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及时组织申报
各市要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及时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区)申报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并主动向市人民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更多支持。
二、申报条件
2025年年度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以镇(乡)为建设单位(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不列入推荐范围),其中每个强镇须重点支持2-3个产业强村,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要求镇域内有1个农业主导产业、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1.6:1,有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县域 平均水平10%以上。
三、申报名额和资金
原则上每个市推荐1-2个镇(乡)。每个镇(乡)申请中央补助资金控制在1000万元左右。其中前期300万元中,必须要安排支持2-3个村,每个村不少于60万元。
四、产业重点
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支持村城特色产业发展为目标,以延伸拓展二三产业为重点,推动农业与工业、文化、旅游、教育、科技等要素融合发展,支持拓展特色种养、开发特色食品加工,传承发扬乡村文化、发展休闲农旅康养、提升电商特色服务等新产品新业态,打造乡村富农产业新场景,提升乡村产业附加值,促进农业多环节增效、农民多渠道增收。
(一)支持拓展特色种养。支持村级种养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小杂粮、果蔬、中 中药材、茶叶等小宗类、多样性地方特色产业,依托稻田、梯、茶园、池塘等田园风光发展景观农业、农事体验、观光 田采摘、特色动植物观赏、休闲垂钓等业态,培育一批“土 字“特字号”“村字号”品牌号”。
(二)支持开发特色食品。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提升储藏保鲜,预冷烘干、清选分级、发酵压榨、灌制腌制、干制熟制、NFC果汁加工等特色食品工艺,开发乡土卤制品、酱制品、豆制品腊味、民族特色奶制品等传统食品和休闲食品,创新传统手、茶叶采制、古法榨油、传统酿制等体验项目,举办农家美食节等活动。
(三)支持传承乡村文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掘民间艺术、戏曲曲艺、手工技艺、民族服饰、民俗活动、红色文化等,建设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大师工作室等,改造提升美食、剪纸、刺绣、蜡染、编织、制陶、 民族服饰等传统文化产品,开发乡村艺术节等。
(四)支持发展休闲农业。支持城市近郊村,旅游景点周边村,民俗风情村等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餐饮、住宿、道路、照明等公共配套设施,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观光采摘园乡村民宿、农家乐、乡村咖啡馆等,发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科普教育、特色餐饮、中医养生等产品,举办美丽乡村 休闲旅游行等活动。
(五)支持提升农村电商。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村建设产地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商品采购中心、产品展示中心。支持建设网上商店、连锁门店等,发展特色优质农产品直播带货、农商直供、个人定制等模式,推进农商互联、产销衔接。
五、申报程序
(一)各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指导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如实填写《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请表》(样式见附件1),按照要求制定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施方案(样式见附件2),择优确定开展建设的农业产业强镇名单。
(二)县级人民政府将审核推荐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申报名单报送设区市人民政府,设区市人民政府对申报名 单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函,并将推荐函、建设申请表、实施方案及有关申报材料汇编成册,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纸质版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成立产业强镇建设项目评审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担任成员,对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的申报单位组织开展竞争性答辩(答辩采取PPT形式,6分钟的答辩,2分钟专家提问) 最终确定创建名单并推荐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审查。
(四)经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批准建设的农业产业强镇,要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负责人, 指导建设工作开展。严禁楼堂馆所建设,道路建设,严禁变 相搞房地产开发。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张大威, 0771-2182579、13617888155,gxnyncpjgc@126.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14楼1413办公室。
附件: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方案(模版)
附件
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模板)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市、区)
2025年**月**日
27
一、乡镇基本情况
介绍建设乡镇区域范围、基本条件、下辖行政村、高标 准农田建成情况,以及农业产业发展、产业发展规划等情况。
二、主导产业情况
1.镇域主导产业现状。包括产业发展规划、配套设施建设、农民从业积极性、融合发展、村域布局等基本情况;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流通销售、数字化信息化等产业链建设情况及布局;产品产销衔接、科技人才支撑、技术研发应用、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等保障情况。主导产业发展存在的短板、弱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2.产业强村情况。每个强镇要支持培育2个产业强村。包括拟培育产业强村基本概况,村庄规划、村庄建设、村集体经济组织情况;产业发展基础,产业配套设施、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农民增收等情况;科技、人才、资金支持等情况。
3.主体培育。包括乡镇区域内与主导产业紧密相关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物流企业等主体情况,联农带农机制的具体形式,辐射带动农民的预期效果。产业强村从事新产业新业态的主体培育发展情况。
三、建设思路目标
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思路原则、任务目标(包括主导产业全产业链目标产值、生产能力提升、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等情况)。产业强村要重点培育发展新产 业新业态,拓展特色种养、特色加工、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科普教育、乡村美食等新场景,推进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资金测算
结合乡镇和村庄资源禀赋、基础条件、产业规划和市场前景,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明确承担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具体资金测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按1000万元规划,其中300万元进行具体测算 并填写资金使用表,其余700万元明确建设内容和使用方向,说明建设用地保障、资金监督拨付等方面内容。
资金使用表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承担主体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预期建设成效 |
总投资(万元) |
是否属于产业强村建设项目 | |||||
主要建设内容 |
中央财政 奖补资金 支持建设 内容 |
合计 |
中央财 政奖补 资金 |
撬动地方财政资金 |
撬动自筹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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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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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效益分析
农业产业强镇及产业强村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方面。
六、支持政策
县、镇(乡)对主导产业发展、培育产业强村在人才、科技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后续配套资金支持等情况。
七、组织保障
包括组织领导、建设运营、资产管理、联农带农、滞销预警监测、产业指导服务、宣传推介等方面采取措施。
八、附件材料
申报表中涉及的主导产业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者地理标志认证、编制县域或镇域的农业或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县级相关支持政策、纳入产业强村建设的行政村基本情况及其他重要证明材料(控制附件数量和页数,申报表、建设方案及附件应装订成一册)。
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表
一、乡镇基本信息 | ||||
乡镇名称: 省(区/市/兵团/农垦) (县/区/市) (镇/乡) | ||||
农业主导产业(具体品种类别): 镇域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亩): | ||||
行政村数量(个): | ||||
乡镇填报人: 填报人联系电话(手机): 填报日期: 年月 日 | ||||
县级审核人: 审核人联系电话(手机): 审核日期: 年月 日 | ||||
二、乡镇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 ||||
编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4年数值 |
备注 |
1 |
乡镇农业主导产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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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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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主导产业种养面积 |
亩/其他单位 |
|
|
1.1.1 |
其中:标准化种养基地面积 |
亩/其他单位 |
|
|
1.2 |
主导产业产量 |
万吨/万头/其他单位 |
|
|
1.2.1 |
其中:标准化种养基地产量 |
万吨/万头/其他单位 |
|
|
1.3 |
镇域农业总产值 |
亿元 |
|
|
1.4 |
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 |
亿元 |
|
|
1.4.1 |
其中:主导产业农业产值 |
亿元 |
|
|
1.4.2 |
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 |
亿元 |
|
|
2 |
乡镇主导产业融合发展情况 |
|
|
|
2.1 |
主导产业从业农民人数 |
人 |
|
|
2.2 |
主导产业从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万元 |
|
|
2.3 |
辐射带动周边乡镇从业农民人数 |
人 |
|
|
2.4 |
县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万元 |
|
|
2.5 |
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 |
/ |
|
|
3 |
主导产业经营主体情况 |
|
|
|
3.1 |
镇域地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数量 |
个 |
|
|
3.1.1 |
其中:地市级龙头企业 |
个 |
|
|
3.1.2 |
省级龙头企业 |
个 |
|
|
3.1.3 |
国家级龙头企业 |
个 |
|
|
3.2 |
镇域农民合作社数量 |
个 |
|
|
3.2.1 |
其中:地市级及以上合作社 |
个 |
|
|
3.3 |
镇域家庭农场数量 |
个 |
|
|
3.3.1 |
其中:地市级及以上家庭农场 |
个 |
|
|
3.4 |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 |
个 |
|
|
3.4.1 |
其中:地市级及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
个 |
|
|
3.5 |
其他地市级及以上产业主体 |
个 |
|
|
3.6 |
主导产业品牌认证数量 |
个 |
|
|
3.6.1 |
其中:绿色食品认证 |
个 |
|
| |
3.6.2 |
有机农产品认证 |
个 |
|
| |
3.6.3 |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
个 |
|
| |
3.6.4 |
其他省部级认证 |
个 |
|
| |
3.7 |
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
% |
|
| |
三、产业强村情况 | |||||
行政村1名称: 人口数量(人): 面积 (亩) : | |||||
涉及新产业新业态:特色种养口 特色加工口 特色服务口
涉及配套设施情况: | |||||
编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4年数值 |
备注 | |
1 |
新产业新业态年产值 |
万元 |
|
| |
2 |
从事新产业新业态主体数量 |
个 |
|
| |
2.1 |
其中:农民合作社 |
个 |
|
| |
2.2 |
家庭农场 |
个 |
|
| |
2.3 |
农创客、工作室等新主体 |
个 |
|
| |
3 |
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村民数量 |
人 |
|
| |
4 |
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万元 |
|
| |
5 |
村集体经济年收入 |
万元 |
|
| |
6 |
年接待游客数量 |
万人 |
|
| |
7 |
吸引新产业新业态投资情况 |
万元 |
|
| |
行政村2名称: 人 口数量 (人) : 面积 (亩) : | |||||
涉及新产业新业态:特色种养口
|
特色加工口_ 其他口 |
| |||
涉及配套设施情况: | |||||
编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4年数值 |
备注 | |
1 |
新产业新业态年产值 |
万元 |
|
| |
2 |
从事新产业新业态主体数量 |
个 |
|
| |
2.1 |
其中:农民合作社 |
个 |
|
| |
2.2 |
家庭农场 |
个 |
|
| |
2.3 |
农创客、工作室等新主体 |
个 |
|
| |
3 |
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村民数量 |
人 |
|
| |
4 |
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万元 |
|
| |
5 |
村集体经济年收入 |
万元 |
|
| |
6 |
年接待游客数量 |
万人 |
|
| |
7 |
吸引新产业新业态投资情况 |
万元 |
|
| |
四、规划编制情况 | |||||
县域或镇域的农业或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情况;产业强村编制村庄规划情况(列出已编制规划名称,附证明材料) | |||||
五、支持政策情况 | |||||
县级在支持主导产业、产业强村发展出台的人才、土地、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列出文件名及文号,附证明材料) | |||||
六、各级部门意见及盖章 | ||
申请县(市、区)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推荐意见 (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推荐意见 (地市级财政部门) | |
注:提供与主导产业发展、主体培育、村庄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申报指标解释
一、主导产业发展指标解释
1.1.1主导产业标准化种养基地面积: 镇域内标准统一、集中连片的主导产业种植养殖基地面积。
1.2.1主导产业标准化种养基地产量: 标准化种养基地内生产的农产品产量。
1.3镇域农业总产值:镇域内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1.4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与主导产业紧密关联的生产、 加工、储运、销售、体验、消费、服务、研发等一产、二产和三产的总产值。
1.4.1主导产业农业产值:主导产业种植养殖的一产产值。
1.4.2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 主导产业收获后进行清选、分级等初加工,食品、饮料等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的产值。
2.1主导产业从业农民人数: 镇域内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民数量。
2.2主导产业从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镇域内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辐射带动周边乡镇从业农民人数: 申报乡镇带动镇域及周边村镇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民数量。
2.4县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乡镇所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
2.5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主导产业开展初加 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的产值与主导产业一产产值的比例。
3.1镇域地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数量: 镇域内与主导产业相关的地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数量。
3.2镇域农民合作社数量:镇域内与主导产业相关的农民合作社数量。
3.3镇域家庭农场数量:镇域内与主导产业相关的家庭农场
数量。
3.4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镇域内为主导产业生产提供 农资、耕种收防、加运贮包、技术信息、经济金融等服务的团体机构的数量。
3.5其他地市级及以上产业主体:镇域内与主导产业发展相 关的科研、电商、物流、推广机构及非政府组织等的数量。
3.6主导产业品牌认证数量:镇域内主导产业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或其他省部级认证,如森林食品、放心粮油、
清真食品等。
3.7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镇域内主导产业种养殖及加工产品的抽检合格率。
二、产业强村指标解释
(一)涉及新产业新业态: 支持村庄延伸拓展二三产业,培育发展特色种养、特色加工、特色服务、特色文化等新业态,开发休闲农业、农村电商、文化传承、科普教育、乡村美食等新场景。
(二)涉及配套设施情况:简要介绍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配套设施情况。
(三)指标解释
1新产业新业态年产值:村庄涉及新产业新业态的总产值。
2从事新产业新业态主体数量:村庄从事新产业新业态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创客、工作室等各类主体的数量。
3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村民数量:村庄参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的农民人数。
4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村庄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村集体经济年收入: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获得的年度可支配收入。
6年接待游客数量: 村庄年度接待的游客数量。
7吸引新产业新业态投资情况:村庄年度引入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财政、金融及社会投资的资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