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交警支队原支队长谢其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政委赵品初、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原支队长韦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融安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原局长韦汝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截至目前,柳州市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05件,涉及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45人,结案5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组织处理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3人。
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市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决把专项斗争和惩腐打“伞”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市委书记郑俊康先后6次作出重要批示,并召开全市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全程指挥了柳江“6·3”涉黑涉恶涉毒案件侦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钟山先后30多次在专题会议和重大案件查办作出指示批示,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建国多次参与“打伞破网”专案研判会,市纪委监委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督导。市纪委监委和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先后集体约谈了惩腐打“伞”推进不力的4个县区“三书记”“三长”和乱象多发的矿产、建筑、交通、物流、文娱等5个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约谈当月全市新增立案27件。
重拳出击惩腐打“伞”。紧盯交通运输、渣土倾倒、制贩毒品等重点领域,推行片区协作办案、领导包案、协同办案等机制,加大直查直办、提级办理、指定管辖、交叉办案力度。严肃查处了柳江区三名时任公安局局长充当“保护伞”的“6·3”涉黑涉恶涉毒“保护伞”案件,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24人;严肃查处了“4·26”柳江暴力垄断矿产资源“保护伞”案件,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6人;严肃查处了市交通局专项斗争工作中推动不力问题,查处县处级干部3人;严肃查处了柳城县冲脉镇冲脉村原党总支部书记陶青益等12名村干部充当“村霸”等一批典型案件。
联动协同深挖彻查。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案情通报会商和重大案件协同办案等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双向移送问题线索217条。对2017年以来417条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起底,对369件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过筛,排查线索转立案19件。通过对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三查”,发现“保护伞”问题5个,其中柳江张加爱、覃春团涉黑组织背后牵扯出柳江区三名时任公安局局长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实行“签字背书”机制,由公检法等政法机关主要领导和案件承办人对每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逐案过筛,逢案必核并“签字背书”;由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检查人对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情况逐一排查并“签字背书”,目前共收到政法机关“签字背书”572份,行业主管部门“签字背书”670份。
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坚持落实“一案三报告一书”制度,发出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20余份,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案情通报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庭审,组织案发单位召开案件剖析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以案明纪。其中在柳江区、市交警支队召开“6·3”案情通报会后,有22人主动自首。
下一步,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聚焦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涉黑涉恶犯罪易发高发领域,通过下沉基层找线索、逐案过筛挖线索、协同联动移线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出猛拳“打伞”、下狠手“破网”。
柳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交警支队原支队长谢其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政委赵品初、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原支队长韦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融安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原局长韦汝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截至目前,柳州市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05件,涉及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45人,结案5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组织处理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3人。
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市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决把专项斗争和惩腐打“伞”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市委书记郑俊康先后6次作出重要批示,并召开全市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全程指挥了柳江“6·3”涉黑涉恶涉毒案件侦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钟山先后30多次在专题会议和重大案件查办作出指示批示,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建国多次参与“打伞破网”专案研判会,市纪委监委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督导。市纪委监委和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先后集体约谈了惩腐打“伞”推进不力的4个县区“三书记”“三长”和乱象多发的矿产、建筑、交通、物流、文娱等5个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约谈当月全市新增立案27件。
重拳出击惩腐打“伞”。紧盯交通运输、渣土倾倒、制贩毒品等重点领域,推行片区协作办案、领导包案、协同办案等机制,加大直查直办、提级办理、指定管辖、交叉办案力度。严肃查处了柳江区三名时任公安局局长充当“保护伞”的“6·3”涉黑涉恶涉毒“保护伞”案件,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24人;严肃查处了“4·26”柳江暴力垄断矿产资源“保护伞”案件,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6人;严肃查处了市交通局专项斗争工作中推动不力问题,查处县处级干部3人;严肃查处了柳城县冲脉镇冲脉村原党总支部书记陶青益等12名村干部充当“村霸”等一批典型案件。
联动协同深挖彻查。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案情通报会商和重大案件协同办案等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双向移送问题线索217条。对2017年以来417条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起底,对369件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过筛,排查线索转立案19件。通过对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三查”,发现“保护伞”问题5个,其中柳江张加爱、覃春团涉黑组织背后牵扯出柳江区三名时任公安局局长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实行“签字背书”机制,由公检法等政法机关主要领导和案件承办人对每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逐案过筛,逢案必核并“签字背书”;由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检查人对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情况逐一排查并“签字背书”,目前共收到政法机关“签字背书”572份,行业主管部门“签字背书”670份。
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坚持落实“一案三报告一书”制度,发出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20余份,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案情通报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庭审,组织案发单位召开案件剖析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以案明纪。其中在柳江区、市交警支队召开“6·3”案情通报会后,有22人主动自首。
下一步,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聚焦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涉黑涉恶犯罪易发高发领域,通过下沉基层找线索、逐案过筛挖线索、协同联动移线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出猛拳“打伞”、下狠手“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