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兴业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陈家柱违规公款报销私车费用问题。2014年至2015年,时任兴业县高峰镇财政所所长陈家柱以其私车用于该所公务活动为由,违规将其私车2014年度至2015年度的交通事故强制险、商业险、车辆维修费、加油费等费用共计20590.4元在高峰镇财政所报销,归其个人使用。2019年5月,陈家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容县县底镇古例村村委会主任邓桂昌等4人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2014年至2016年,时任容县县底镇古例村村委会主任邓桂昌、村委会副主任邓华健、李炎林和计生专干兼报账员覃绍成未经该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从村集体资金中报支4320元作为村干部补贴平均发放给该4名村干部,用于各自生活开支。2019年7月,上述4名村干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兴业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陈家柱违规公款报销私车费用问题。2014年至2015年,时任兴业县高峰镇财政所所长陈家柱以其私车用于该所公务活动为由,违规将其私车2014年度至2015年度的交通事故强制险、商业险、车辆维修费、加油费等费用共计20590.4元在高峰镇财政所报销,归其个人使用。2019年5月,陈家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容县县底镇古例村村委会主任邓桂昌等4人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2014年至2016年,时任容县县底镇古例村村委会主任邓桂昌、村委会副主任邓华健、李炎林和计生专干兼报账员覃绍成未经该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从村集体资金中报支4320元作为村干部补贴平均发放给该4名村干部,用于各自生活开支。2019年7月,上述4名村干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