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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第三次对接会反馈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北区长塘镇  |   发布日期: 2019-05-31 17:25    |  作者: 柳北区长塘镇

 

柳北长发〔201944

 

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第三次对接会反馈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镇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次边督边改对接会精神,充分发挥组织部门职能作用,扎实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起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现就涉及组织系统的有关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推进扫黑除恶边督边改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柳北区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直面问题,照单全收,细化措施,精准施策,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在柳州贯彻落实到位,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整改问题及措施

存在问题1: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问题意识不强,仍存在“上热中温下凉”现象。

整改措施:

1. 召开镇领导班子会议,专题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第三次对接会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责任单位:镇党委。完成时限:2019年6月16日前。)

2. 结合基层党建“两随机”督导调研和“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督查各村、社区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任务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由镇领导班子成员约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要负责同志,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单位:镇党委。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打财断血”短板不容忽视

整改措施:

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及时将掌握的“黑财”线索向镇纪委、组织办和综治办反馈,确保涉黑涉恶财产应查尽查。(责任单位:镇纪委、组织办、综治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综合治理还不够强,一些行业部门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错误地认为专项斗争只是政法机关的任务,存在“事不关己”心态,没有摆正本部门在专项斗争中的位置,线索摸排较少,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

组织全镇基层党支部以“扫黑除恶我先行 夯实基础勇担当”为主题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工作要求传达到全体基层党组织,形成人人了解、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完成时限:2019年6月10日前。)

存在问题4:线索摸排核查还不深不细

整改措施:

督查各村、社区将掌握的问题、线索向镇纪委、组织办以及综治办反馈。同步开展线索核查,杜绝简单查否,深挖信访举报线索背后的涉黑涉恶问题,并及时反馈移送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以及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镇纪委、组织办、综治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5:深挖彻查还不深不透,全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级别仍不高,大案要案背后“保护伞”尚有待继续挖掘。

整改措施:

1. 镇纪委、组织办及时跟进涉黑涉恶案件,深入了解是否涉及基层党组织,是否涉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单位:镇纪委、组织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 强化“打伞”协同机制,全力配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以及区委政法委等部门深挖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打掉“官伞”、清除“警伞”、问责“庸伞”。(责任单位:镇纪委、组织办、综治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6:基层组织建设还不够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仍较为突出。有的地方村“两委”换届联审、“回头看”等机制作用发挥的不够好,基层干部扫黑除恶业务培训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缺失,宗族势力和黑恶势力扶持代理人进入村“两委”,直接从事黑恶犯罪活动。一些基层党组织没有充分利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扫黑除恶培训。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甚至长期组织生活不正常,农村党员党性意识弱化,宗旨观念淡薄。各地村级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大部分村的集体收入仅在3万元左右。

整改措施:

1. 持续开展好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巩固提升2018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成果,扎实推进2019年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确保10月底前全部完成整顿转化。(责任单位:镇组织办、长塘村党支部、西流村党支部。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2. 对涉黑涉恶村,及时纳入软弱涣散村进行重点整顿。对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干扰渗透,信访和矛盾纠纷突出的村,由市委组织部直接挂牌督办。(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 深化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和“红旗村”评选,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 持续开展好村“两委”换届“回头看”。镇组织办会同有关部门逐个村、逐个村干部进行联审,建立联审台账。及时调整撤换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5. 扎实开展村“两委”干部大培训,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分级开展好农村党员大培训,配合上级做好培训工作。(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6.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召开长塘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推进会,全面落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联系点制度,研究制定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确保2019年10月31日前,全镇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镇组织办、扶贫办。完成时限:年度目标任务10月31日前完成,第一次实地联系指导6月30日前开展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7:协调联动还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

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五个先锋”评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和组织动员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胆检举涉黑涉恶问题。加大对检举人的奖励,依法保护检举人。(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和镇机关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第三次对接会反馈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在手上,靠前指挥,带头研究和推进工作,亲自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经常部署、协调、督促、检查,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立行立改。各村、社区和镇机关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对照督导组指出的问题,主动对号入座、照单全收,认真研究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狠抓督促检查,确保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的整改落到实处。

(三)突出抓常抓长。坚持举一反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职能职责,对深层次问题进行反思研判,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质效,不断巩固和扩大已有成果,夯实扫黑除恶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

 

 

                          中共柳北区长塘镇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此页无正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共柳北区长塘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印发






【已归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第三次对接会反馈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来源:柳北区长塘镇 发布时间:2019-05-31 17:25

 

柳北长发〔201944

 

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第三次对接会反馈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镇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次边督边改对接会精神,充分发挥组织部门职能作用,扎实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起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现就涉及组织系统的有关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推进扫黑除恶边督边改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柳北区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直面问题,照单全收,细化措施,精准施策,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在柳州贯彻落实到位,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整改问题及措施

存在问题1: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问题意识不强,仍存在“上热中温下凉”现象。

整改措施:

1. 召开镇领导班子会议,专题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第三次对接会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责任单位:镇党委。完成时限:2019年6月16日前。)

2. 结合基层党建“两随机”督导调研和“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督查各村、社区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任务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由镇领导班子成员约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要负责同志,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单位:镇党委。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打财断血”短板不容忽视

整改措施:

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及时将掌握的“黑财”线索向镇纪委、组织办和综治办反馈,确保涉黑涉恶财产应查尽查。(责任单位:镇纪委、组织办、综治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综合治理还不够强,一些行业部门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错误地认为专项斗争只是政法机关的任务,存在“事不关己”心态,没有摆正本部门在专项斗争中的位置,线索摸排较少,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

组织全镇基层党支部以“扫黑除恶我先行 夯实基础勇担当”为主题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工作要求传达到全体基层党组织,形成人人了解、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完成时限:2019年6月10日前。)

存在问题4:线索摸排核查还不深不细

整改措施:

督查各村、社区将掌握的问题、线索向镇纪委、组织办以及综治办反馈。同步开展线索核查,杜绝简单查否,深挖信访举报线索背后的涉黑涉恶问题,并及时反馈移送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以及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镇纪委、组织办、综治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5:深挖彻查还不深不透,全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级别仍不高,大案要案背后“保护伞”尚有待继续挖掘。

整改措施:

1. 镇纪委、组织办及时跟进涉黑涉恶案件,深入了解是否涉及基层党组织,是否涉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单位:镇纪委、组织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 强化“打伞”协同机制,全力配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以及区委政法委等部门深挖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打掉“官伞”、清除“警伞”、问责“庸伞”。(责任单位:镇纪委、组织办、综治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6:基层组织建设还不够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仍较为突出。有的地方村“两委”换届联审、“回头看”等机制作用发挥的不够好,基层干部扫黑除恶业务培训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缺失,宗族势力和黑恶势力扶持代理人进入村“两委”,直接从事黑恶犯罪活动。一些基层党组织没有充分利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扫黑除恶培训。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甚至长期组织生活不正常,农村党员党性意识弱化,宗旨观念淡薄。各地村级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大部分村的集体收入仅在3万元左右。

整改措施:

1. 持续开展好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巩固提升2018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成果,扎实推进2019年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确保10月底前全部完成整顿转化。(责任单位:镇组织办、长塘村党支部、西流村党支部。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2. 对涉黑涉恶村,及时纳入软弱涣散村进行重点整顿。对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干扰渗透,信访和矛盾纠纷突出的村,由市委组织部直接挂牌督办。(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 深化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和“红旗村”评选,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 持续开展好村“两委”换届“回头看”。镇组织办会同有关部门逐个村、逐个村干部进行联审,建立联审台账。及时调整撤换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5. 扎实开展村“两委”干部大培训,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分级开展好农村党员大培训,配合上级做好培训工作。(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6.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召开长塘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推进会,全面落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联系点制度,研究制定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确保2019年10月31日前,全镇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镇组织办、扶贫办。完成时限:年度目标任务10月31日前完成,第一次实地联系指导6月30日前开展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7:协调联动还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

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五个先锋”评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和组织动员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胆检举涉黑涉恶问题。加大对检举人的奖励,依法保护检举人。(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和镇机关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第三次对接会反馈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在手上,靠前指挥,带头研究和推进工作,亲自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经常部署、协调、督促、检查,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立行立改。各村、社区和镇机关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对照督导组指出的问题,主动对号入座、照单全收,认真研究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狠抓督促检查,确保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的整改落到实处。

(三)突出抓常抓长。坚持举一反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职能职责,对深层次问题进行反思研判,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质效,不断巩固和扩大已有成果,夯实扫黑除恶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

 

 

                          中共柳北区长塘镇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此页无正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共柳北区长塘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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