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教基字〔2023〕21号
关于印发《柳北区2023年初中毕业生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
各公、民办中学: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今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柳教基〔2023〕31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柳北区202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柳教基〔2023〕31号关于印发《柳州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
柳北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9日
柳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印发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北区202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贯彻落实《通知》中提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要求,按照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柳州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柳教基〔2023〕31号)要求并结合我城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开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完成初中阶段教育和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二、组织机构
(一)柳北区教育局成立202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区初中毕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对学校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控评价过程,接受投诉与举报,查处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组 长:梁承红
副组长:梁金玲、黄 迪、覃婷婷
成 员:叶统笔、梁海栗、王珺及各初中学校校长
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2805621。
(二)各学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领导和仲裁机构。负责制定本校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操作程序,指导各班级的评价工作,监督评价过程,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价中的偏差,保证评价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并认定评价的结果(具体要求按市教育局《方案》执行)。
(三)各初中毕业年级每一个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每个小组的成员应不少于5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级评价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工作。
三、评价内容和方法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各校可结合使用《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和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四、规范程序、评价结果呈现形式
按《方案》执行。请各校在对学生进行等级评价时,对D等级的评定应非常慎重,原则上不评定D等级,如确需评定D等级,必须做出明确的解释并通报给学生家长。同时将书面解释材料报送到我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311室)备案。
五、公开过程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应该向学生和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在班级公示5天。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时间内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反映。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在接到反映后5天内作出处理并答复。评定结果在班级公示5天后,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确认、备案,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按柳州市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上交本校全体毕业生的评价结果(具体要求由市招生考试院另行发文通知)。
六、其他
(一)学生的实证性材料及有关数据资料应以九年级学生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的有关档案材料为主,并参考七、八年级的材料进行评价。
(二)学生个人特长的认定,根据柳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评价时要实事求是,要有充分的事实依据(附有关材料复印件)。
(三)综合性评语是班级评价小组的结论性意见,须经班级评价小组讨论通过后填写。
(四)请各校将制定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机构名单经公示后,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6月2日(星期五)前报送到我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311室)审批备案。
联系人:王珺,联系电话:2805621。
本方案未提及事宜请按照柳州市教育局《方案》执行。
柳北教基字〔2023〕21号
关于印发《柳北区2023年初中毕业生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
各公、民办中学: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今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柳教基〔2023〕31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柳北区202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柳教基〔2023〕31号关于印发《柳州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
柳北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9日
柳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印发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北区202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贯彻落实《通知》中提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要求,按照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柳州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柳教基〔2023〕31号)要求并结合我城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开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完成初中阶段教育和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二、组织机构
(一)柳北区教育局成立202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区初中毕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对学校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控评价过程,接受投诉与举报,查处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组 长:梁承红
副组长:梁金玲、黄 迪、覃婷婷
成 员:叶统笔、梁海栗、王珺及各初中学校校长
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2805621。
(二)各学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领导和仲裁机构。负责制定本校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操作程序,指导各班级的评价工作,监督评价过程,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价中的偏差,保证评价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并认定评价的结果(具体要求按市教育局《方案》执行)。
(三)各初中毕业年级每一个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每个小组的成员应不少于5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级评价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工作。
三、评价内容和方法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各校可结合使用《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和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四、规范程序、评价结果呈现形式
按《方案》执行。请各校在对学生进行等级评价时,对D等级的评定应非常慎重,原则上不评定D等级,如确需评定D等级,必须做出明确的解释并通报给学生家长。同时将书面解释材料报送到我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311室)备案。
五、公开过程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应该向学生和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在班级公示5天。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时间内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反映。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在接到反映后5天内作出处理并答复。评定结果在班级公示5天后,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确认、备案,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按柳州市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上交本校全体毕业生的评价结果(具体要求由市招生考试院另行发文通知)。
六、其他
(一)学生的实证性材料及有关数据资料应以九年级学生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的有关档案材料为主,并参考七、八年级的材料进行评价。
(二)学生个人特长的认定,根据柳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评价时要实事求是,要有充分的事实依据(附有关材料复印件)。
(三)综合性评语是班级评价小组的结论性意见,须经班级评价小组讨论通过后填写。
(四)请各校将制定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机构名单经公示后,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6月2日(星期五)前报送到我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311室)审批备案。
联系人:王珺,联系电话:2805621。
本方案未提及事宜请按照柳州市教育局《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