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皮埋术等发生的费用。
(二)、覆盖人群及申领条件:参保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员。
(三)、计划生育报销支付标准: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
2.输卵管结扎手术1000元。
3.输卵管结扎复通手术1500元。
4.输精管结扎手术1000元。
5.输精管结扎复通手术1500元。
男职工配偶为无业人员的支付标准为以上定额的50%,男职工计生手术除外。
(四)申报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1份;(网上申报不需要)
2.结婚证复印件, 1份;
3.住院治疗,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1份;门诊治疗,提供疾病证明书,复印件1份;
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
5.医疗费用清单,原件1份;
(五)男职工申报配偶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提供:
1.《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1份;(网上申报不需要)
2.结婚证复印件, 1份;
3.配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住院治疗,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1份;门诊治疗,提供疾病证明书,复印件1份;
5.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
6.男职工申报配偶流产医疗费用,(1)配偶无工作单位,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承诺书》原件,1份;(2)配偶参加生育保险,但不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提供配偶所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证明,原件1份;
(六)取环、放环医疗费用支付,提供:
1.《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1份;
2. 住院治疗,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1份;门诊治疗,提供疾病证明书,复印件1份;
3.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
(一)、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皮埋术等发生的费用。
(二)、覆盖人群及申领条件:参保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员。
(三)、计划生育报销支付标准: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
2.输卵管结扎手术1000元。
3.输卵管结扎复通手术1500元。
4.输精管结扎手术1000元。
5.输精管结扎复通手术1500元。
男职工配偶为无业人员的支付标准为以上定额的50%,男职工计生手术除外。
(四)申报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1份;(网上申报不需要)
2.结婚证复印件, 1份;
3.住院治疗,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1份;门诊治疗,提供疾病证明书,复印件1份;
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
5.医疗费用清单,原件1份;
(五)男职工申报配偶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提供:
1.《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1份;(网上申报不需要)
2.结婚证复印件, 1份;
3.配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住院治疗,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1份;门诊治疗,提供疾病证明书,复印件1份;
5.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
6.男职工申报配偶流产医疗费用,(1)配偶无工作单位,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承诺书》原件,1份;(2)配偶参加生育保险,但不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提供配偶所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证明,原件1份;
(六)取环、放环医疗费用支付,提供:
1.《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1份;
2. 住院治疗,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1份;门诊治疗,提供疾病证明书,复印件1份;
3.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