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开始实施,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服务内容包括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二类、新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中央确定的其他项目。
到哪里可以享受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提供,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居民有什么好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关,可以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对于有效控制疾病流行、提高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逐步缩小城乡和地区间差异、改善居民健康状况,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有着重要促进作用。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等人群为重点。
服务内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使用和终止保存。
2、健康教育
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教康教育;免费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和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3、预防接种
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服务内容:预防接种管理、预防接种(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风疫苗、A群流脑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麻腮风疫苗、A+C流脑疫苗、白破疫苗等)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对象:辖区内常住0-6岁儿童。
服务内容:提供1次新生儿家庭访视、1次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8次婴幼儿健康管理(3、6、8、12、18、24、30、36月龄)和3次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4-6岁每年一次)服务内容包括对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口腔保健、中医保健,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意外伤害预防及儿童常见疾病等健康指导。含6次免费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6-8月龄、18月龄、30月龄、4岁、5岁、6岁)、3次视力筛查(4岁、5岁、6岁)及4次听力筛查(6、12、24、36月龄)等。
5、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对象: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服务内容: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开展健康状况评估;孕16-20周、21-24周免费随访(免费随访项目包括:测体重、血压、宫高、腹围、听胎心、化验血常规和尿常规、询问一般情况,给予健康指导),并录入产检信息;28-36周、37-40周免费随访(给予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预防指导),并录入信息;孕前三个月和孕后三个月免费发放叶酸;产后28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产后42天健康检查,通过询问、观察及检查等对产妇是否已恢复进行评估,并进行心理保健、预防生殖道感染、产妇和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6、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每年免费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四项、心电图和腹部B超等)和健康指导。
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
服务内容: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与健康体检。高血压: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1次较全面的体检(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进行判断。2型糖尿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和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1次较全面的体检(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空腹血糖、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足背动脉搏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进行判断。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
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
服务内容:患者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并进行危险评估,根据患者危险性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制力是否完全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进行分类干预,每年进行1次健康体检(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
9、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对象:辖区内常住的确诊肺结核患者。
服务内容:筛查及推介转诊、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居住环境评估,对肺结核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等。
10、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常住儿童。
服务内容:老人——每年提供一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儿童——进行中医药健康指导,包括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并传授摩腹、捏脊和按揉穴位的方法(6、12月龄摩腹、捏脊;18、24月龄按揉迎香穴、足三里;30、36月龄按揉四神聪穴)。11、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11、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对象:辖区内服务人口。
服务内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报告和处理,协助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宣传教育等。
1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对象:辖区内居民。
服务内容:协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等。
什么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开始实施,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服务内容包括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二类、新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中央确定的其他项目。
到哪里可以享受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提供,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居民有什么好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关,可以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对于有效控制疾病流行、提高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逐步缩小城乡和地区间差异、改善居民健康状况,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有着重要促进作用。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等人群为重点。
服务内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使用和终止保存。
2、健康教育
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教康教育;免费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和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3、预防接种
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服务内容:预防接种管理、预防接种(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风疫苗、A群流脑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麻腮风疫苗、A+C流脑疫苗、白破疫苗等)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对象:辖区内常住0-6岁儿童。
服务内容:提供1次新生儿家庭访视、1次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8次婴幼儿健康管理(3、6、8、12、18、24、30、36月龄)和3次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4-6岁每年一次)服务内容包括对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口腔保健、中医保健,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意外伤害预防及儿童常见疾病等健康指导。含6次免费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6-8月龄、18月龄、30月龄、4岁、5岁、6岁)、3次视力筛查(4岁、5岁、6岁)及4次听力筛查(6、12、24、36月龄)等。
5、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对象: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服务内容: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开展健康状况评估;孕16-20周、21-24周免费随访(免费随访项目包括:测体重、血压、宫高、腹围、听胎心、化验血常规和尿常规、询问一般情况,给予健康指导),并录入产检信息;28-36周、37-40周免费随访(给予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预防指导),并录入信息;孕前三个月和孕后三个月免费发放叶酸;产后28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产后42天健康检查,通过询问、观察及检查等对产妇是否已恢复进行评估,并进行心理保健、预防生殖道感染、产妇和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6、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每年免费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四项、心电图和腹部B超等)和健康指导。
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
服务内容: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与健康体检。高血压: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1次较全面的体检(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进行判断。2型糖尿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和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1次较全面的体检(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空腹血糖、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足背动脉搏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进行判断。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
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
服务内容:患者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并进行危险评估,根据患者危险性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制力是否完全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进行分类干预,每年进行1次健康体检(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
9、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对象:辖区内常住的确诊肺结核患者。
服务内容:筛查及推介转诊、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居住环境评估,对肺结核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等。
10、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常住儿童。
服务内容:老人——每年提供一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儿童——进行中医药健康指导,包括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并传授摩腹、捏脊和按揉穴位的方法(6、12月龄摩腹、捏脊;18、24月龄按揉迎香穴、足三里;30、36月龄按揉四神聪穴)。11、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11、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对象:辖区内服务人口。
服务内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报告和处理,协助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宣传教育等。
1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对象:辖区内居民。
服务内容:协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