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1、小型客车车身颜色及车顶行李架的有关改装加装规定,合法改装范围是什么?
2、小型客车的车灯是否可以升级改装,有那些相关规定。如(1.在原车灯的基础上,卤素灯是否可以改装光亮度正常带透镜LED大灯,加装白色日间行车灯。2.原车带透镜的卤素灯换上LED灯珠。3.低配车型无透镜的卤素车灯改装成高配车型的LED大灯)。望相关部门答复为盼。
答:
一、关于小型客车变更车身颜色的规定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64号)第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车身颜色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小型客车变更车身颜色时,不得喷涂、安装、使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3款“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小型客车改变车身颜色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二、关于小型、微型客车加装车顶行李架的规定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第11.2.5条、《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附录A第7条、《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64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长度宽度和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加装车顶行李架,行李架高度应小于或等于 300mm,长度不应超过车长的三分之一,并在加装车顶行李架后三十日内,机动车所有人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三、关于小型客车车灯的规定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第8.1.2、8.1.3条之规定,机动车不应安装或粘贴遮挡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透光面的护网、防护罩等装置(设计和制造上带有护网、防护罩且配光性能符合要求的灯具除外)。除转向信号灯、危险警告信号、紧急制动信号、校车标志灯外,小型客车其他外部灯具不应闪烁。用户不应对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进行改装,也不应加装强制性标准以外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
问:
1、小型客车车身颜色及车顶行李架的有关改装加装规定,合法改装范围是什么?
2、小型客车的车灯是否可以升级改装,有那些相关规定。如(1.在原车灯的基础上,卤素灯是否可以改装光亮度正常带透镜LED大灯,加装白色日间行车灯。2.原车带透镜的卤素灯换上LED灯珠。3.低配车型无透镜的卤素车灯改装成高配车型的LED大灯)。望相关部门答复为盼。
答:
一、关于小型客车变更车身颜色的规定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64号)第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车身颜色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小型客车变更车身颜色时,不得喷涂、安装、使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3款“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小型客车改变车身颜色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二、关于小型、微型客车加装车顶行李架的规定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第11.2.5条、《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附录A第7条、《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64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长度宽度和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加装车顶行李架,行李架高度应小于或等于 300mm,长度不应超过车长的三分之一,并在加装车顶行李架后三十日内,机动车所有人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三、关于小型客车车灯的规定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第8.1.2、8.1.3条之规定,机动车不应安装或粘贴遮挡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透光面的护网、防护罩等装置(设计和制造上带有护网、防护罩且配光性能符合要求的灯具除外)。除转向信号灯、危险警告信号、紧急制动信号、校车标志灯外,小型客车其他外部灯具不应闪烁。用户不应对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进行改装,也不应加装强制性标准以外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