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2024年8月23日在柳州市柳北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要求,按照柳北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柳北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柳北区共有1个集团公司,为柳州市新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集团)。新北集团公司旗下有一家子公司:柳州市新中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企),主要负责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业务。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不含金融企业)
1.企业国有资产数据
截至2023年末,全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 336814.84万元(大部分为企业在建的代建工程项目),同比增长4.94 %;负债总额327909.44万元,同比增长6.31%;所有者权益 8905.399万元,同比减少28.89%。营业收入 1562万元,比上年增长16%(上年营业收入不包括城建收入);实现净利润-3642万元,同比增长51%。其中,柳州市新中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536万元,比上年增长25%,实现净利润总额-3340万元。上缴税费60万元,较上年减少47%,其中:新中企上缴税费60万元,较上年减少47%。2023年国有资本权益增值率为71%,较2022年减少12.94%。
2.负债分析
2023年全区国有企业银行贷款1.16 亿,政府代建工程款往来挂帐31.61亿(包括历年各待在建工程,待转固定资产移交至建设单位后即可冲销往来帐)。2023年公司负债总额同比增长6.31%,主要是代建工程项目增加,在财务账上代建工程款往来挂账也增加;资产负债率97.36 %,同比增长1.31 %。
3.企业国有资产融资情况
2023年,新北集团以银行信贷方式融资及产业园区政府专项债融资方式,共计有6个融资项目。其中以银行信贷方式共融资5个项目,包含购置绿城棕榈苑1栋1-12层商品房(融资总额7580万元)、白露村城中村安置用地周边支路网项目(融资总额4000万元)、以公司自有资产进行融资(融资总额6800万)、企业以广西柳州市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下向柳州银行融资1.9亿元,5个项目共融资37134万元。截止2023年末银行融资贷款余额约11584.7万元(公司以广西柳州市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下向柳州银行融资1.9亿元已于2023年12月全部还清);以产业园区政府专项债融资贷款方式共融资2个项目,包含广西柳州现代服装产业园项目二期(防疫物资制造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中国--东盟(柳州)旅游装备制造产业园旅游防护用品基地(四期)两个项目,共计获得专项债券资金1.8亿元,截止2023年末已下放金额1.3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2.23亿元,下降-7.62%;负债总额1.32亿元,下降-14.84%;净资产10.91亿元,下降-6.59%。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3.67亿元,占30%,主要分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等部门;负债总额0.84亿元,下降-18.44%,净资产2.83亿元,下降-2.7%。事业单位资产总额8.56亿元,占70%,主要分布在学校、卫生院、园区管委会等单位。负债总额0.48亿元,下降-8.33%;净资产8.09亿元,下降-8.53%。净资产8.08亿元,下降-7.86%。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益 518.86万元,其中:出租出借资产收益 456.59 万元;资产处置收益 62.27万元。
3.行政事业性公益资产
我区行政事业性公益资产总额9757.9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共基础设施9757.98万元,与上年持平;资产类型主要包括:交通道路188.44公里,与上年持平,原值9757.9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负有管理维护道路:省道6.31公里,原值516.25万元;县道14.08公里,原值1313.92万元;乡道17.48公里,原值1296.25万元;村道150.57公里,原值6631.56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
1.土地资源资产情况
柳北区土地总面积为30127.2公顷(国有部分12114.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5231.19公顷(国有部分792.08公顷),种植园用地面积为933.65公顷(国有部分236.07公顷),林地面积为12683.93公顷(国有部分2848.46公顷),草地面积为495.29公顷(国有部分300.3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6767.22公顷(国有部分4924.8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1232.06公顷(国有部分1193.0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2252.79公顷(国有部分1696.25公顷),其他用地479.82公顷(国有部分136.74公顷),湿地1.57公顷(国有部分1.57公顷),特殊用地158.84公顷(国有部分146.88公顷)。
2.森林资源资产情况
根据柳北区2019年度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数据,森林面积10902.06 公顷,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595.65公顷,商品林面积9706.84公顷,森林覆盖率35.64%,森林总蓄积量781737立方米。按树种分:杉木面积80.32 公顷,蓄积量7121立方米;松树木面积1211.41公顷,蓄积量222372立方米;速生桉面积6675.64公顷,蓄积量479777立方米;一般阔叶林面积1267.68公顷,蓄积量71662立方米;竹林面积821.64公顷;经济林乔木面积77.08公顷,蓄积量805立方米;经济林灌木面积752.56公顷,石山林灌木面积62.09公顷。
(四)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3年末,柳北区债务余额为32093.64万元(2021年债务余额49万元,2022年债务余额13891.99万元,2023年债务余额18152.65万元),其中一般债余额为13808.64万元,专项债券余额为18285万元。
2023年应缴利息及付息兑付服务费504.580571万元,已缴利息及付息兑付服务费504.580571万元(一般债券利息及付息兑付服务费305.370611万元、专项债券利息及付息兑付服务费199.20996万元)。应缴发行手续费及登记托管费、评审费23.8842942万元,已缴发行手续费及登记托管费23.599009万元(一般债券发行手续费及登记托管费6.223009万元、专项债券发行手续费及登记托管费、评审费17.376万元),未缴专项债券发行手续费及登记托管费0.285285万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助力柳北区城市更新,国有企业展现服务担当
企业大力推进项目储备工作,新北集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中国--东盟(柳州)旅游装备制造产业园旅游防护用品基地(四期)项目建设工作,已完成总工程量约40%。同时集团公司结合柳北区重点工作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移交的“三供一业”资产进行维护,助力城市更新,针对群众反映及投诉较多,如存在沥青路面积水、井盖有异响、屋面漏水等质量通病较多项目,企业将其作为典型项目来抓,组织设计、监理及施工企业、项目相关负责人召开现场会,逐个问题进行排查,并让监理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促整改。高标准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提升小区宜居水平。
2.完善国有企业学前教育管理,聚力民生
引导国有企业积极推进学前教育资产各项运营工作,不断加强幼儿园的规范管理,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截至2023年末,新北集团在负责管理运营沙塘园、和兴园、柳锌园、化冶园四所幼儿园的基础上,再接收北雀园,品尚园,滨江西园和跃进路园4所幼儿园,管理运营的园所达到8所,班级数由原来的 42个教学班级增加到57个教学班级,幼儿人数由1243名增加到1698名,新增学位数为455个。在运营管理方面,采取老园带动新园形式,携手纳入集团规范化管理的范畴,并通过公众号推送园所简介、每周食谱、活动展示等内容,发挥公众号的联动宣传效应,展现出幼儿园健康向上的气象。
3.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管理,完善党建工作引领增强新动能
一是督促企业尽快成立党支部,通过党建引领,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抓基层党建责任“一岗双责”等监督检查等机制。二是通过党建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把落实 “廉洁建设工作”、“政治建设工作”,作为企业党建引领的关键指标,常态化梳理、查找各类风险隐患。并且深入开展国企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工程建设、选人用人等四大领域突出问题的风险排查工作,建立健全清廉国企建设。
4.加强国有企业风险及内控管理,保障企业平稳运行
督促企业制定具体的融资还款措施,保障企业平稳运行。
一是通过合法合规程序加强催收力度,提高企业回款率和现金流管理,增加企业的整体收入。截止2023年末,新北集团现有资产,包含服装产业园二期、科创大厦及汽车租赁等方面仍有部分单位未按时缴纳租金约1300万元,企业将通过合法途径尽快回笼应收资金,增强公司收入。
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加快企业垫资工程款的回收速度,从而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确保资金的流动性。经初步计算,新北集团目前垫支工程款约10850万元(包含垫支的白露村城中村安置用地周边路网建设费4450万元),企业将遵循合同和法律规定,加强内外沟通,尽可能加快工程款的回收进程。
三是切实控制融资规模。通过在集团化中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结构,认真落实上级严控地方债务有关要求,全面加强风险管控。根据量力而行和规模适度的准则,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每月对存量余额占融资规模比重进行统计,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和每月对比情况,分析形势、守住底线,将融资规模以及数量等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同时,拓宽融资渠道,后续融资项目重点向利率低、时间长的专项债券倾斜。
四是针对项目融资特点,做好资金用途的管控,持续做好融资后后管理工作。全程掌控跟踪项目资金的用途、流向,做好信贷资金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进度申请贷款并监督使用,切实加强对信贷资金用途的监管,严防挪用信贷资金。从而保障项目按规划顺利推进,最终按计划顺利还贷。
五是加强与金融机构协商沟通,并根据企业实际收入变动情况调整融资还款安排。通过对企业的财务预测和现金流状况,与金融机构协商一个或者多个合理的还款调整方案,如延长还款期限、调整还款金额、暂时延期还款或者改变还款频率等方式来确保融资还款计划与企业的实际收入状况相匹配。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坚持夯实工作基础
政府资产管理部门坚持秉承“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的管理理念,充分依托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资产模块、一体化平台资产模块,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业务管理流程,实现对国有资产全覆盖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资产科学配置、高效使用、规范处置,按时按质完成2023年度资产编报工作。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023年全区新增固定资产2349.93万元(账面原值),新购资产348.77万元,接受调拨捐赠1001.16万元。
2.严格资产配置处置
严把资产配置“入口关”和资产处置“出口关”,从严控制新增资产配置,提高资产处置利用收益。严格资产处置审核,规范处置程序。加强预算财务管理,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从严从紧编制各类资产配置、运行维护等预算。
3.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衔接工作
为切实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率,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融合衔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在满足单位日常资产管理业务的前提下,以新的资产分类与电子信息卡标准为基础,配合工程师将资产系统中的数据导入一体化平台中资产模块,实现与一体化系统统一用户、统一组织、统一权限、统一门户,极大提升管理效率。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土地资源管理情况
2023年全区共计挂牌成交供应工矿仓储用地2宗,面积182.76亩,出让总地价0.44亿元,其中供应工业用地1宗,面积为88.82亩,仓储物流用地1宗,面积为93.94亩。
2.森林资源的管理情况
十四五期间柳北区年采伐限额9.805万立方米,其中商品林采伐限额9.79万立方米,占采伐限额的99.85%,公益林采伐限额0.015万立方米,占采伐限额的0.15%。
2023年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11起,总使用林地面积14.4603公顷,其中:1林业辅助项目4起,使用林地面积1.7399公顷;2临时用地2起,使用林地面积3.2657公顷;3宅基地用林地2起,使用林地面积0.0198公顷;4长期使用林地3起,使用林地面积9.4349公顷。
2023年征收植被恢复费188.698万元,全部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未出现违规使用林地建设项目情况,涉及未批先用的均已处罚再上报审批。
完成造林绿化6000亩,其中人工造林1500亩(其中油茶1264亩),人工促进萌芽更新4500亩,森林抚育总面积完成3万亩;全民义务植树完成90万株。
3.国有自然资源确权情况
2023年受理并出具《土地权属确认书》24宗,累计确权总面积面积57794.81平方米。
(四)债务情况
1.建立健全债务情况报告机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财政局每半年向柳北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书面报告柳北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并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纳入预决算编制管理,按期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
2.严格专项债资金监管,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财政局在收到上级专项债券资金转贷后,于3个工作日内将债券资金拨付项目单位开设的专项债券资金监管账户,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支出进度,避免专债资金闲置浪费。
3.依法合规争取新增债券
根据《关于提前做好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 2024年已储备项目7个。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不含金融企业)
1.资产经营方面
一是企业的国有资产种类较为单一,涉及竞争类国有资产较少;经营多以公益性为主,导致经营效益偏低;对政府性任务和政府性资源依赖性较大,市场竞争能力偏弱。二是资产维护成本较大。企业所管理国有资产中,部分资产的均是老、破、旧的老旧小区,同时承担了较多的社会责任、普惠性义务,管理和运营此类资产,前期的维修、维护投入较大,却难以在短期内获得与之匹配的收入。三是租金收缴工作困难。受市场环境及政策性因素影响,租金收缴困难,尤其是科创大厦及服装产业园二期。2023年,新北集团科创大厦租金待收1559091.99元,物业费待收466715.27元;广西柳州现代服装产业园项目二期(防疫物资制造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的广西桂卓(361°)只缴纳了2022年租金,2023年的租金419.89万元至今仍未缴纳给企业。
2.企业负债较重,尤其是银行融资债务风险较大
企业2024年要化解4237万元的债务、2025年要化解5896万元的债务,企业偿债保障能力不足。在2023年底公司负债率同比增长了6.31%,负债率大幅度提升,可能影响企业信用。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1.历史遗留问题较复杂
现阶段国有资产在管理上存在了较多的历史遗留问题,如在资产部门交接中,经常出现资产交叉管理、职责不清,甚至无部门负责的情况。随着多次的机构改革,资产的频繁调动,也给资产的账实核对造成了较大阻碍。
2.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单位日常资产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目前区本级机关大部分单位仍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代理记账,报账人员、资产管理管员与代理记账会计沟通不足,造成固定资产入账时间不一致,直至编报资产年报时才发现并进行调整。二是有些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不重视,资产管理责任不落实,未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资产盘点,造成资产盘盈、盘亏,账实不符。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1.自然资源专业类管理人员不足
自然资源管理主要包含国土、规划、林业3大块行政管理职能,涉及面广,专业性要求较强,管理人才需求大。结合我局实际,现我局内设3个业务股室缺少林学、城乡规划、建筑、土地管理等专业类公务员,主要业务工作都是聘请人员或借调二层机构人员承担,目前没有相应岗位和编制,业务工作难以推进。
2.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统筹协调仍需加强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涉及资规、水利、农业等多个部门,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红线、交通市政、公共服务等各类规划都按照各自规范要求对空间布局和空间管制作出部署,相互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各自为政问题长期存在。如各乡镇均不同程度存在林地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叠,水库蓄水区、国有农林场土地范围与政府颁发的农民土地承包证、林权证登记范围重叠等问题。自然资源的利用与保护有待整体规划,多规合一的进程亟需加快。
3.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难度较大
自然资源上位法尚未整合,相关权能体系的规定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标准规范不统一,资源家底不清,资源主体不到位,边界模糊,权属不清,存在原来登记部门较多的问题,可能导致部分权利存在冲突,历史遗留权属纠纷较多无法解决,造成自然资源确权难度较大。
4.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管监督仍需加大
一是监督监管力量不足,违法违规用地用林现象较多。二是森林滥砍滥伐、乱采乱挖等问题时有发生,涉林违法案件移交率和查处率较低。三是对受侵占的土地、林地、库区主张权利的主动性不强。
(四)债务方面
一是上级财政未及时调度一般债券资金库款,使得一般债券项目部分项目已停工。二是上级未及时下发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和期限及对应项目的通知,一时无法确认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的评审费金额,待上级下发正式通知后再由财政局向区政府申请追加预算,时间和流程较长。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国有企业持续完善监管体制,坚持鼓励创新模式,聚焦效益提升,实施运营提质行动
一是继续督促企业全面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加强政治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制。二是做好规划工作,积极整合上级和本级政府优质资源,着重优质资产运营,加强资产运营的风险管理工作。三是老旧资产需投入大量精力与资金进行维护的情况,争取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
(二)进一步行政事业单位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1.进一步行政事业单位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2021年,财政部印发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2022年和2023年自治区、柳州市先后修订了本级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条例》最新要求,对资产处置管理的处置范围、处置权限以及管理细节等方面作出了调整,为我区修订原办法提供了良好的借鉴。为使资产管理工作更符合我区实际,堵塞管理漏洞,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同时,也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保障部门履行资产处置管理职能的需要,我区资产管理部门开始着手对现行的资产处置办法修订事宜。
2.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落实资产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产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提高资产日常维护和使用管理水平。二是抓好督促检查。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资产报表和数据分析相结合,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监督工作。
(三)适应自然资源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设
1.构建严格管控的自然资源保护制度
突出耕地保护精细化管理,做好与林地、湿地等资源保护政策衔接。推深做实“田长制”、“林长制”工作,持续做好耕地恢复、临时用地复垦、表土剥离再利用等工程的监管推进工作。按照自治区、市部署,开展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核查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绿化造林,并按上级部署落实国土绿化等工作。严格自然资源、林业执法,推进执法融合及监察信息化建设,加强源头管控。研究建立“增违惩戒”机制,运用绩效考核等手段,对违法用地用林监管不力、整改不力等乡镇街道和村社实施惩戒。
2.建立管理和监测体系,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动态监测
以2023年柳北区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农业、水利、生态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我区国有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台帐,掌握我区底数。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建设,依据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工作和相关卫片等监测手段,时时掌握我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动变化情况,开展动态监管。
3.盘活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转化
一是开展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全面调查,摸清现状利用情况,提高工业用地综合利用效率;二是建立健全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和更新;三是加快积极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和“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工业用地供后监管体系。
4.进一步落实自然资源保护责任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守耕地红线,推动“田长制”工作做深做实,定期组织田长和巡查员培训,加强耕地保护监测,持续开展田长日常巡查,切实将人防+技防落到实处。紧抓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加强“网格化”日常巡查和执法监察,以“长牙齿”的态度严格整治违法用地、用矿行为,切实做好卫片执法工作,确保违法违规用地图斑及时依法查处到位,降低违法用地“耕占比”,保障全区用地安全。
5.根据债务规模、还款时间,逐年纳入区政府年度预算,确保按时还款
深入研究债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监控,规范债务运作程序,发挥财政对政府债务的监管职能作用,促进政府性债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一般债券、专项债券项目,财政应牵头组织做好项目储备、审核遴选、发行使用、资金拨付、绩效管理、日常监督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汇总审核把关,充分评估本地区政府债务风险和建设投资需求,严守风险防控底线。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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