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主责,切实提升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23〕78号)及《柳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柳财监〔2023〕13号)等要求,柳北区财政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柳州市柳北区应急管理局、柳北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个部门。
二、检查内容
针对2022年度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相关单位。
三、检查情况
通过检查一体化预算执行模块、2022年会计凭证及相关账表等资料,柳州市柳北区应急管理局、柳北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三个单位的均未发现存在任何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各单位在进行日常业务核算时基本能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时规范对各项业务进行账务处理;未发现在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或其他项目经济分类科目中列支“三公”经费等情况。但在执行相关规定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报账审核不严谨,原始凭证不全。(二)会计科目及经济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三)会计基础不规范。(四)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往来款未及时清理。(五)一体化账务与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不一致。
四、整改情况
检查组采取检查和整改相结合方式,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反馈给被检查单位财务人员,查出的问题实施立行立改,对不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财政局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单位对照整改通知书中所列问题逐条整改,并按要求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
10月,柳北区财政局对柳州市柳北区应急管理局、柳北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上述单位均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柳北区财政局将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作用,提升财政监督质量,积极创新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大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管力度。同时,督促被查单位进一步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处置流程,加强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理论学习,提高会计核算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财经法律和制度,强化预算支出约束,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特此公示。
柳州市柳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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