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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教育局

柳北教基字〔2025〕4 号关于开展柳北区2025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来源: 柳北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5-02-07 15:40   


柳北教基字〔2025〕 4 号

关于开展柳北区2025年春季学期中小学

(幼儿园)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柳州市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及职校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柳教基〔2025〕4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工作,确保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顺利安全有序开学,切实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决定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进行集中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开学时间及要求

2025年春季期一至八年级(含幼儿园)2025年2月17日正式上课;九年级2025年2月10日正式上课。各学校(幼儿园)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确保师生员工安全、有序返校。

二、开学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25年2月8日至2月14日

(二)检查对象

柳北区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幼儿看护点

(三)检查组分组安排

柳北区组建了5个开学检查组,详见《柳北区2025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检查分组安排表》(详见附件3)。

(四)检查内容

1.学校开学准备及师生回校情况。全面排查学校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教职工(含支教轮岗教师)及时到岗、学生按时返校、学校教学秩序和校容校貌等,教材教辅到位情况。

2.计划制定及学习培训情况。各学校(幼儿园)新学期计划制定情况,组织干部、教职工参加有针对性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对教职工进行新学期开学集中培训情况。

3.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情况。落实教师家访制度,多渠道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化、常态化,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

4.推进“四个一”工作情况。学校设置一个校内校长信箱和每月校长接待日;设置一个举报、投诉电话;建立一个领导包案制度;2025年春季学期开展师生座谈会情况。

5.学校开展入学教育情况。精心组织并上好“开学第一课”。广泛开展爱党爱国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卫生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法制教育等专题教育,培养学生形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心理品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6.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学校开学前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照标准逐项检查校园安全防范人防、物防、技防落实和开展师生安全教育;重点检查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

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包”联控联保责任、大家访和大劝返等责任;推进教育共同体建设、轮岗交流、落实乡村教师待遇等工作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及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工作和推普脱贫行动落实情况。

8.学校规范办学情况。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要求,规范教育经费使用管理。

9.重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1)“双减”工作重点检查各义务教育学校严控寒假书面作业总量和学生假期安排情况;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文件精神开展课后服务,扎实做好服务方式、组织实施、经费管理和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2)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

(3)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情况。各学校在开学前开展一次师德师风全面提醒,制定并组织实施师德教育培训、强化师德自身养成、保障教师心理健康、专项整治及警示教育等方面的相关制度方案。

(4)创城实地点位创建情况。

(5)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严格落实心理健康课时,规范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建立重点学生档案。建立完善心理预警干预机制,加强学校心理咨询室(辅导室)的建设、管理与使用,在校内有指路牌并在醒目位置公布咨询电话和时间,有场地、工作制度、工作档案,有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名单和设备。按要求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每个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期心理教师、班主任、德育干部、任课教师等相关心理健康知识培训。

10.其他。各学校严格落实教辅教材征订、数字教育资源和APP“进校园”、商业活动“进校园”、《广西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和《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三、其他要求

(一)市教育局原则上将对我区抽检1所幼儿园、1所小学、1所初中,具体检查日程和检查方式将另行通知。

(二)柳北区开学检查组将对应检查表对学校开学准备、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分项检查。在开学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安全隐患),各检查组要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学校限期整改,于收到整改通知书15日内将整改情况报我局安全管理办公室(301室)。

1.《柳北区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3)

2.《柳北区中小学幼儿园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专项检查表》(附件4)

3.《2025年柳北区教育系统实地点位测评记录表》(附件5)

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工作,认真填写附件3-5的自查情况(需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在检查组到校检查时交给检查组。

(三)各中小学、幼儿园于2月20日(星期四)下班前将《柳北区2025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统计表(附表1-9)》(附件6)报送至我局基础教育办公室(311室),电子版发送至lbqjjb@163.com,联系人:黄华斯,联系电话:2805621。

(四)请各学校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柳政规〔2019〕43号)要求,统计掌握学生参加校外托管的情况,建立接受校外托管服务学生的信息台账,引导学生选择合法合规的托管机构。

(五)检查工作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执行;各检查组不能因为检查安排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各校不悬挂标语,不搞迎送。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柳州市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

园)及职校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柳教基﹝2025﹞

4号)

2.柳北区2025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

检查分组安排表

3.柳北区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检查情况登记表

4.柳北区中小学幼儿园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工

作专项检查表

5.2025年柳北区教育系统实地点位测评记录表

6.柳北区2025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统

计表(附表1-8)

柳州市柳北区教育局

2025年2月7日

柳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2月7日印发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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