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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教育局

柳北教发〔2025〕10号柳北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北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5-04-22 17:45   

柳北教发〔2025〕 10 号

柳北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桂教基建〔2025〕14号)文件精神,为消除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决定开展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包括幼儿园、教学点、小学、初中、特教学校、一贯制学校

(二)排查主要内容:一是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校舍;二是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校舍;三是校园周边地质灾害和高边坡安全隐患;四是校园低洼地带内涝隐患;五是校园消防日常管理安全隐患;六是校舍施工安全隐患;七是老旧校舍安全隐患。

二、整治目标及措施

(一)完成校舍竣工验收。校舍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020年秋季学期后投入使用的新建校舍,建设单位应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完成竣工验收。

(二)完善校舍消防验收。校舍投入使用前需获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消防验收备案凭证。逃生窗、楼梯设置、消火栓、灭火器、喷淋系统、烟感温感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重点消防设施等应该满足国家消防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三)开展校园地质灾害隐患防治。要加强校园及其周边环境巡查,及时发现校园及其周边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校园内部及其周边已形成的高边坡,按照“谁建设、谁治理”的原则,由建设法人单位完成治理,消除隐患。

(四)强化消防日常安全管理。各地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加强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五)消除在建校舍项目的安全隐患。在校园内新建、改建和扩建校舍项目,应封闭施工。

(六)有序开展老旧校舍安全隐患治理。目前辖区学校还保留并使用部分砖木结构、砖结构和预制板建筑的校舍,这些校舍由于结构安全性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出现结构裂缝、墙体裂缝、基础不均匀沉降等安全问题。学校对老旧校舍的安全情况要进行重点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上报。

三、排查要求及上报时间

(一)根据排查范围和内容,对学校涉及的6个方面内容开展逐栋校舍排查,建立详细的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计划,并填报《广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排查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尽早消除隐患。

(二)请各校、幼儿园于2025年4月28日前完成排查并填报《广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将盖章扫描件与电子版发送至:柳北区教育局财基办邮箱(lbqjyjcjb@163.com)。联系人及电话:韦启武,0772-2510887。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桂教基建〔2025〕14号)

2、广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柳北区教育局

                              2025年4月22日

柳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印发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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