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建设村(居)民委员会
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柳州市民政局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面建设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通知》(柳民发〔2022〕3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就贯彻执行过程中有关具体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总体要求
各镇、街道要迅速组织辖区内所有村(居)民委员会认真学习自治区、柳州市两部门文件精神,按照要求依法设置村(居)民公共卫生委员会,明确村(居)民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职责,于6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公共卫生委员会设置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配合各镇、街道开展有关工作。
二、时间进度安排
(一)6月8日前各镇、街道、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送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附件2);
(二)6月24日前各镇、街道报送辖区内各村(居)民公共卫生委员会人员名单(附件3);
(三)6月30日前各镇、街道报送各单位书面总结报告(设置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及建议);成立的村(居)民公共卫生委员会及相关工作职责的文件;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以扫描形式同时报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区民政局联系人:吴娟,联系电话:2518978,邮箱:bmh968@163.com。
区卫健局联系人:韦琦,联系电话:2517011,邮箱:lbqwsjkj@vip.163.com。
附件:1.柳州市民政局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面建设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通知(柳民发〔2022〕39号)
2.各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
3.村(居)民公共卫生委员会人员名单
柳州市柳北区民政局 柳州市柳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6日
附件2
各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
单位: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2 |
附件3
村(居)民公共卫生委员会人员名单
村(居)民委员会
序号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人员构成 | 备注 |
1 | 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或委员 | 主任 | |||
2 | 计生干部/妇女主任 | 副主任 | |||
3 | 医务人员 | 副主任 | |||
4 | 成员 | ||||
5 | 成员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