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本机关登记管理的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参加2023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拟对3家连续两年(2022年、2023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我局前期以邮寄的方式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再次予以公告送达。请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地址:柳州市柳北区广雅路22号柳北区民政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拟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有权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听证要求交至本行政机关。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柳北区民政局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拟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
柳州市柳北区威奇小区幼儿园
柳州市柳北区白沙贝贝幼儿园
柳州市柳北区私立丽江幼儿园
柳北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