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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民宗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 落实情况工作总结

来源: 柳北区委统战部  |   发布日期: 2022-12-01 08:25   

柳北区民宗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

落实情况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的通知》(柳北法办20229)要求,现将柳北区民宗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

根据“八五”普法的总体要求,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管理办法》、宗教事务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把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规范管理成效作为工作重点,依法做好民族、宗教各项工作,巩固和发展民族宗教和睦,保持城区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

二、强化学习教育,扩大宣传影响

为做好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我局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通过城区、镇(街道)、村(社区)联合,向群众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引导各族群众依法开展活动。年内,我局联合各镇(街道)、村(社区),结合“壮族三月三”、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等活动,以各种形式开展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贯彻和学习。

(一)2021年3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利用举办活动、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政策法规入脑入心。

(二)2022年4月14日,召开柳北区宗教工作会议,会上学习传达全国、自治区、柳州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同时组织大家学习《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

(三)各镇街道在开展同心文化载体月月演活动中,还进行了民族团结进步相关知识宣传,工作人员向居民群众普及民族政策法规、基本知识,发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应知应会,共同学习少数民族语言,以增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四)常态化宣传《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管理办法》,将柳州市柳北区公民民族成分变更办事指南放到办事大厅,让公民能更好地了解变更条件和变更审批流程。2022年截止到11月共办理民族成分变更40份。

三、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普法成果

通过“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学法用法的自学性、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得到进一步增强,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我局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寓普法于执法之中,把普法与执法紧密结合起来,使执法过程成为最生动的普法实践,大力促进普法与执法的有机融合,将法制宣传渗透进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形式,向社会大众和监管对象传播法律宣传法律,并通过持续深化普法预防违法行为,减少执法阻力,巩固执法成果。

柳北区民宗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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