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查出我部归集户上资金存在问题为“项目结余资金清理不彻底,部分结余资金未清理上缴”,具体如下:
截至 2023年末,区委组织部实有资金账户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工作生活补贴结余5,369,044.35元未清理上缴财政。其中:2023年收到2,807,166.65元,2022年收到1,826,386.5元,2022 年以前结余735,491.2元。党建工作组织员工作生活补贴经费由市、城区财政按照6:4的比例承担,区财政已按相关文件要求,从本级年初预算中配套相应资金通过国库支付系统按月足额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区委组织部应将收到上级下拨的党建工作组织员工作生活补贴及时清退区本级财政。
经核实,以上数据属实,现就该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组发〔2014〕8号)和自治区历年招聘简章要求,聘用期间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工资比照当地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生活补贴标准,补贴经费由市、城区财政按照6:4的比例承担。因社区党建组织员工资及工作生活补贴是先由城区全额承担后,市委组织部定期按照比例一次性下拨半年的社区党建组织员工作生活补贴至柳北区委组织部归集户,故收到上级拨款党建组织员工作生活补贴当年均未形成支出。
2.经柳北区财政局组织、指导城区各单位统计归集户账上所有应上缴财政款后,区委组织部已统一将项目资金上缴财政。
3.问题成因分析。一是人员更替。因机构改革,我部人员分工进行调整,新接手的工作人员对拨款归还工作掌握不足、对流程和规定了解不足,导致工作滞后。二是资金零散。因我部归集户上除了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工作生活补贴外,还有较为零散的资金,未单独将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工作生活补贴统计上缴财政。
中共柳北区委组织部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