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检查裁量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3〕5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11月27日前,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lzzjjfgk@163.com。
附件:1.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2.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