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柳州市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柳政务办函〔2020〕23号)要求,柳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bq.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柳北区胜利路12-8号柳北区行政中心518室,邮编:545002,电话:0772-2567291,电子邮箱:lbqzgb@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的采集、整理、审批、录入、发布,及时向社会公布部门工作动态及工作信息,目前,初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工作人员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保障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开展了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柳北区印发《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柳北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澄清虚假与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等制度,制定和完善本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流程,明确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程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编制了《柳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柳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于2020年12月28日在柳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bq.gov.cn/)公布,供社会公众使用。群众通过《公开指南》可以查看到本部门持有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所需材料及申请时间等;通过《公开目录》可以清晰地了解到本部门主动公开的内容、渠道、时限、对应公开栏目等,全年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以多样化的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我办通过柳北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充分运用网络的同时,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公开服务窗口的场地、资源等便利条件,完善政府信息查阅受理窗口的功能,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及窗口人员。努力打造政府公开信息现场查阅服务的主阵地。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根据柳州市印发的《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下达2020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设置行政权力运行单位考核指标,将规范法定公开内容、规范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按时按要求完成并提交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考核内容设置相应分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二是我办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目前我办没有因政务公开造成工作重大失误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六)深化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综合水平
对柳北区的行政许可目录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于2020年7月印发《柳北区2020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同步变更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事项内容,保证《目录》与对外平台的一致性。根据柳州市《关于落实国发〔2020〕13号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柳审改办发〔2020〕1号)的文件要求,我区取消2项行政许可事项,将“乡村兽医登记许可”事项由取消改为备案,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停止实施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做好取消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方案的制定工作,完成协同配套制度。
2.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根据柳州市《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管发〔2020〕14号)文件精神,区政府、乡镇街道两级对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进行梳理,以条目形式逐项细化分类,完成26个试点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
3.聚焦政策落实,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信息化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夯实基础。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加大了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培训力度,使我区各部门人员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大力推进各单位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促进依法行政。
4.推进政策说明会常态化开展
按照《柳州市行政机关政策说明会实施办法》(柳政办〔2019〕8号)、《柳州市建立政府政策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柳政规〔2019〕36号)文件要求,提前谋划说明会主题、选定对象,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我办同区自然资源局就《柳北区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方案》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政策说明会,邀请柳北区20名养殖户代表参会,对政策进行“面对面”解读,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的知晓度,增进了公众对政府重要政策的理解认同,也增强了我区各部门对政策解读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 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随着《条例》的修订,我办需深入加强对新《条例》的理解和认识,加强对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二是政务信息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底数不清的问题等。2021年,我办将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重点做好以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规范、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增强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人员配置,为做好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柳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