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柳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编制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bq.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柳北区胜利路12-8号,邮编:545002 ,电话:0772-2567291,电子邮箱:lbqzgb@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分管领导,落实1名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对信息的采集、整理、审批、录入、发布,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信息化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夯实基础。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柳北区印发《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柳北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澄清虚假与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等制度,完善本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措施和办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办按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布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全年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以多样化的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我办通过柳北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充分运用网络的同时,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公开服务窗口的场地、资源等便利条件,完善政府信息查阅受理窗口的功能,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及窗口人员。努力打造政府公开信息现场查阅服务的主阵地。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根据柳州市印发的《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我办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于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办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开。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相关决定要求,及时印发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许可事项贯彻落实结果文件和调整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调整情况。根据柳北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求,制作办事指南二维码,并对窗口办事指南实现动态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 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随着《条例》的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新的挑战。2020年,我办将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重点做好以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从而更充分地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三)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增强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人员配置,为做好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柳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