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公司名称:重庆长峡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2033599024
法定代表人:华乃成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东一路*号**幢
事故类别:基坑坍塌
事故发生时间:2021年1月30日下午17时35分
事故发生地点:柳北区园艺路新红卫建材园内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劳动合同、员工教育培训记录(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建筑施工安全日检查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告知记录(班组班前讲话记录)、专职安全员(华乔,男,重庆人,身份证号:500221990********安全员证号:渝建安C(2019)0079492)
事故相关人员:张忠宁(项目经理,男,重庆人,身份证号:5102211971********);覃光芬(重庆长峡建设有限公司工人,男,广西融安人,身份证号:4522271968********)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1月30日17时35分,重庆长峡建设有限公司工人覃光芬(广西融安人,男,身份证号:4522271968********),在柳北区园艺路新红卫建材园内排水管道施工现场排水沟边缘进行工程量核算时,由于土方松动导致覃光芬坠落至2米深的基坑,被土方掩埋,发生窒息身亡的事故。
(二)事故救援情况
2020年1月30日17时35分,施工现场安全员华乔在现场发现覃光芬被塌方的泥土掩埋后,立即联合现场工人用铁铲在掩埋区域进行刨土救人,同时向项目负责人张忠宁报告事故。17时40分,张忠宁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于17时42分拨打110报警电话,17时50分,柳北区应急管理局接到长塘派出所事故报告后,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新红卫建材园施工现场进行事故处置。
2月1日,柳北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柳北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总工会、柳长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事故调查,长塘派出所民警将该起事故排除刑事案件。
2月3日,柳北区人民政府成立园艺路新红卫建材市场工地“1·30”死亡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事故展开调查。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造成1人死亡。
伤者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 | 住址 | 工种 | 安全 教育 | 伤害 程度 | 赔偿 |
覃光芬 | 男 | 53 | 45222719680******* | 融安县桥板中村村**屯**号 | 普工 | 有 | 死亡 | 90万元人民币 |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覃光芬未遵守重庆长峡建设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服从现场安全员华乔劝阻,擅自进入处于停工状态的排水管道项目工程作业区域进行土方测量核算,属于违章冒险作业,是导致发生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重庆长峡建设有限公司未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事发前对排查出的排水沟边壁边坡处理不足、回填土松软、边坡边缘堆积土方未清理的安全隐患问题未及时消除整改,是导致发生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二)事故性质
柳北区园艺路新红卫建材园排水管道工程“1·30”基坑坍塌死亡事故属于一起安全生产一般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重庆长峡建设有限公司未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是这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重庆长峡建设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二)重庆长峡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忠宁,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能严格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重庆长峡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忠宁予以行政处罚。
(三)覃光芬未遵守长峡建设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服从现场安全员的管理,擅自进入排水管道项目工程作业区域进行违章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在这起事故中负直接责任,因其在这起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该事故属一起典型的从业人员违规冒险作业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重庆长峡建设有限公司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园艺路新红卫建材市场工地“1·30”死亡事故调查组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