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9639-2020),以下简称《导则》已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29日发布,2021年4月1日开始实施。
请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将《导则》转发至辖区相关企业,要求各企业以《导则》为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附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9639-2020)
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镇(街道办)
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