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卫计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北区卫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北区卫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北区 卫计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2014年年底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建完成,主要承担原柳北区卫生局、柳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卫计局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完善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责任;全区医疗卫生行政许可;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实施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划、政策、技术标准,依法监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全区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宣传工作;艾滋病防治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组织、协调、督促本区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开展除四害活动等19项工作职责。加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推进优生优育、艾滋病防治、促进全区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等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加挂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同时承担柳北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代管柳北区计划生育协会,下属事业单位为柳州市柳北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北区 卫计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12037.54万元,支出总计12037.5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1163.09万元;分别增长10.69%。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2037.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64.37万元,占比79.45%;其他收入431.7万元,占比3.59%;上年结转和结余2041.47万元,占比16.96%。
1、财政拨款收入 9564.37 万元,为柳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16年相比, 增加2133.65万元,增长28.71%。主要原因是2017年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事务及新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等专项的投入。
2、其他收入 431.7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上级主管部门(非财政部门)拨入经费、同级单位拨入经费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3、上年结转和结余 2041.47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1203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13万元,占比1.62%;项目支出9563.46万元,占比79.45%;上年结转和结余2278.95万元,占比18.93%。其中: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9271.45 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及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农林水支出 460.14 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3.其他支出 27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 2278.95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733.58万元、10733.5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73.62万元,增长11.11%。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7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5%。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78.94万元,增长9.3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7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043.2万元,占99.7%; 其他(类)支27万元,占 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070.2万元,支出决算为90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基本支出:2100101行政运行195.13万元;
2、项目支出: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187.92万元;2100302乡镇卫生院832.17万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19.69万元;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50万元;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0.53万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60.25万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32.7万元;21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52.42万元;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47.53万元;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772.93万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76.01万元;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980.1万元;2299901其他支出27万元。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7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4.16万元、津贴补贴53.66万元、奖金42.19万元、绩效工资12.49万元;
公用经费12.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61万元、手续费0.1万元、邮电费0.34万元、差旅费0.56万元、培训费0.27万元、工会经费2.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5万元。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46万元,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77万元,下降85.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9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8万元,下降37.8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的实施,我区接待办严格控制了接待标准导致相关费用的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7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7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6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接待。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个、来宾18人次。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万元,下降10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7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7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按照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城乡居民提供免费的建立健康档案、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2017年辖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0%以上,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以上,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65岁以上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38%和25%以上。
(二)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其中: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绩效目标对比,除了65岁以上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60.3%(目标值65%以上)未达目标以外,其余指标均达到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各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也全部达标。
2、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98分,评价等次为“优”。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2万元,比2016年减少0.09万元,降低0.71%,减少的原因是由于八项规定的实施,公务接待费的降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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