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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委员会组织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柳北区政府  |   发布日期: 2018-07-31 16:29    |  作者: 财政局

柳州市柳北区委组织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北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北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北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办法、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

2.负责对区委管理的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区机关、镇、街道、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和调动、交流工作。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录用、招聘干部的考核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工作。承办副处级以上干部的年度考核、离退休手续和出国出境的上报、备案工作。

3.建立和管理乡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协助市委组织部抓好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后备干部上报工作。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4.负责本区干部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抓好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规划的落实,负责办理县处级领导干部及选送后备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培训和业务专题培训;管理党政干部的学历教育;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柳州市的人才工作政策。

5.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对区委管理的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6.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区属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区的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建理论研究活动。负责管理和检查区属各级党组织、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

7.组织和指导区属各级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和区委的工作部署,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8.组织和指导基层组织建设。在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

9.负责全区党员统计和干部统计工作。

10.负责区机关、镇、街道中层领导干部及事业单位正、副职领导干部的档案管理。

11.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

12.负责区机关离休干部和企业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13.承办区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北区委组织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北区委组织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1299.81万元,支出总计1299.8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308.14万元;分别增长23.71%。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207.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7.41万元,占比73.47%;其他收入320.49万元,占比26.53%。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120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82万元,占比9.96%;项目支出1083.17万元,占比90.04%。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31.25万元、931.2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5.97元,增长20.12%。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2.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202.99的74.21%。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1.27万元,增长22.0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2.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5.57万元,占98.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5万元,占1.36%;其他支出5万元,占0.5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92.71万元,支出决算为89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为875.57万元,支出决算为87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12.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其他(类)。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9万元、津贴补贴28.51万元、奖金40.7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万元;

公用经费19.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41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0.34万元、差旅费0.22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1.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1.12万元。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3万元,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三公”经费的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3万元。我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待人数及标准按符合有关规定,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个、来宾67人次。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动。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7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项目共支出经费主要包括2017年7月至8月组织副科职以上干部分4期(每期7天)赴河南大学大学开展“党性修养与素质提升”专题教育培训,费用开支主要有教学培训费、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培训教学形式主要以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为主。此外,项目支出还包含年内选派干部参加自治区、柳州市级政治理论和业务工作培训、开展新任科级干部培训以及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培训等内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9万元,比2016年增加7.66万元,增长64.21%。主要原因是2017年发放行政编制人员公车改革补贴的经济科目从人员经费(津贴补贴)调整到机关运行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8万元,其中:货物支出7.78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无公务车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州市柳北区组织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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