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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发布日期: 2019-07-30 18:10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分: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柳州市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加挂柳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下设柳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柳北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2个事业单位辖区共6区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2014年年底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建完成,主要承担原柳北区卫生局、柳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卫计局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完善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责任;全区医疗卫生行政许可;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实施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划、政策、技术标准,依法监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全区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宣传工作;艾滋病防治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组织、协调、督促本区有关部门共同开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开展除四害活动等19项工作职责。加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推进优生优育、艾滋病防治、促进全区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等职责。

柳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能为:根据中央编办[2014]2号文件精神,柳北区疾控中心成立于201612月,主要承担柳北辖区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理;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健康危害隶属关系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与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区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能为:承担辖区内社区(村镇)、家庭、居民的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乡村医生业务培训;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以及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职责等其他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决算包括: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加挂柳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同时承担柳北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代管柳北区计划生育协会,下属事业单位为柳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柳北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柳北区共6家区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柳州市柳北区石碑坪镇卫生院、柳州市柳北区沙塘镇中心卫生院、柳州市柳北区长塘镇卫生院、柳州市柳北区白露卫生院、柳州市柳北区黄村卫生院、柳州市柳北区胜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收入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收支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本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本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部分:柳州市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6195.87万元,支出总计16195.87万元,2017年相比,收、支分别减少1481.95万元;分别降低8.4%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3773.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39.97万元,占比59.82%;上级补助收入1605.33万元,占比11.65%;事业收入3326.3万元,占比24.15%;其他收入602.21万元,占比4.4%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1343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2.66万元,占比44.54%;项目支出7450.43万元,占比55.46%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967.88万元、9967.8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62.89万元,降低16.45%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58.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48%。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44.28万元,降低19.0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58.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9万元,占0.11%;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6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92万元,占1.08%;农林水(类)支出93.68万元,占1.13%;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64.62元,占97.6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70.99万元,支出决算为825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6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9万元。

2.教育(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年初预算为2.16万元,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33.84万元支出决算为8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77%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年初预算为2771.85万元支出决算为806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0.95%

6.农林水(类)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9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18%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7.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5.38万元、津贴补贴80.62万元、奖金44.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6万元、绩效工资270.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7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3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9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426.18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公用经费18.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08万元、印刷费0.31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11万元、邮电费0.28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3.57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7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3.86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1万元,支出决算为30.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4万元。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有多个项目进行考核,公务接待的次数和人数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疾控中心购置了一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年初无预算)。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增加30.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8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有多个项目进行考核,公务接待的次数和人数较上年度均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疾控中心购置了一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0万元,占9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4万元,占2.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29.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97万元。2018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购置1辆,保有量为1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4万元。主要用于迎接上级项目检查公务接待。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个、来宾70人次。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0万元、24万元。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8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24万元其中:

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

九、2018年度重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8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55.4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按照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城乡居民提供免费的建立健康档案、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2018年辖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84.25%以上,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9.6%以上,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5.6%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8.8%以上,65岁以上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67.4%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76.44%67.12%以上。

(二)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其中: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98分,评价等次为“优”。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8万元,比2017年减少3.34万元,降低26.5%,减少原因办公经费较上年度有所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9.40万元,其中:货物支出431.07万元、工程支出926.33万元、服务支出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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