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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北区工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北区工信局  |   发布日期: 2019-07-31 11:00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北区 工信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工信局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北区 工信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北区 工信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政策,拟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布局、产业(行业)发展的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起草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全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组织实施,提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实施意见。

(五)、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技术改造及节能项目评估;指导企业编制技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协调工业企业技改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

(六)、负责全区中小企业的宏观管理、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

(七)、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

(八)、协助做好全区工业招商引资工作。

(九)、负责全区工业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危化企业除外)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北区工信局为柳北区行政单位。编制核定5人,实有5人,其中:行政4人,参公1人,事业编1人。

第二部分: 工信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北区工信局 (局、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254.84万元,支出总计254.84万元,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80.3万元,下降29.33%,支出减少80.3万元,下降29.33%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61.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98万元,占比76.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14.4万元,占比23.46%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5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4万元,占比75.33%;项目支出13.11万元,占比24.67%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分别为46.98万元、53.1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7317.13万元,收入降低34.49%,支出降低24.37%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13万元,降低24.3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15万元,主要用于:资源探测信息等支出49.95元,占9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15万元,支出决算为5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53万元、津贴补贴12.65万元、奖金4.65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

公用经费6.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1万元、印刷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邮电费0.21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工会经费0.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9万元。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7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万元。2018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购置辆,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0万元、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不变。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8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6.9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是否理想),是否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重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1、工业投资增长趋稳。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7.6%

2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长乏力。1-129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产值累计290.4亿元,同比增长15.1%

3、节能降耗取得一定成效。一季度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3.385吨标准煤/万元,同比增长10.77%;二季度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3.4481吨标准煤/万元,同比增长1.4 %。三季度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3.6744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0.63%。四季度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3.5028吨标准煤/万元,同比降5.47%

4双创工作稳步推进。全区共有5个市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2 个市级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获得认定。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2万元,比2017年增加0.27万元,增长4.5%,增长原因是部门业务量加大,日常维修费、办公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2万元,其中:货物支出5.63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5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18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购置0辆,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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