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柳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辖区内小街巷市政设施的维修管理和临时占道、道路挖掘审批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小城镇建设工作,并负责组织建设的实施及管理工作。
3、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承接验收备案以及物业项目退出备案,同时协调处理辖区内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矛盾纠纷。
4、负责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料的审核。
5、柳北区工业园区内建筑工程的建设行政审批、消防设计审批、人防设计审批、质量安全监督、建设行为监管、人防、消防、工程竣工验收。
6、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乡村各类建设。
7、辖区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危险房的监督管理和房屋拆除施工安全备案工作。
8、承担柳北区建管办日常管理工作。
9、组织制定人民防空方案。
10、辖区内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防空警报设施维护管理、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的监督检查。
11、拟定防空袭人口疏散方案做好防空疏散演练工作。
12、完成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北区住建局为柳北区行政单位。在编人数6人。
第二部分:柳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9年度预算数 | 2019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0.22 | 0 | 0 | 0 | 0 | 0.22 | 0.38 | 0 | 0 | 0 | 0 | 0.38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9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柳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41154.43万元,支出总计41154.4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分别减少12376.26万元;分别减少23.12%。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35600.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85.94万元,占比63.16%;其他收入13114.65万元,占比36.84%。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2033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0万元,占比0.43%;项目支出20247.49万元,占比99.57%。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6507.77万元、26507.7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453.27万元,降低24.18%。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118.66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00.6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4.5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2257.25万元,下降58.51%。
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0.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7%。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2292.73万元,下降59.5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0.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类)支出0.54万元, 占0.03%; 城乡社区(类)支出1256.55万元,占80.54%;农林水(类) 支出1.03万元,占0.07%;住房保障(类)支出279.19万元,占17.8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48万元,占0.03%;其他(类)支出22.46万元,占1.44%。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60万元、津贴补贴20.28万元、 奖金29.21万元;
公用经费11.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5万元、印刷费0.11万元、差旅费1.04万元、培训费0.20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委托业务费1.86万元、工会经费1.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8万元。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22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72.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都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72.73%。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接待3次,接待内容为:借鉴旧城改造土地熟化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考察学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调查摸底棚户区和老旧小区。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8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老旧小区相关工作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9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个、来宾19人次。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885.33万元、16811.8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568.21万元、12641.72万元,各降低29.09%、42.92%。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9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6811.82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潭中高架桥外立面改造项目、白沙大桥外立面改造项目。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费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11.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 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组织对3个指标进行了绩效评价,对1个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8.66万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1.0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1万元,比2018年减少2.04万元,下降14.73%,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并且单位领导重视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本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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