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北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北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北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北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上级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二)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柳北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柳北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柳北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67.03万元,支出总计67.0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分别减少6.86万元;分别减少9.28%。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67.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03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6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3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7.0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86万元,降低9.28%。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95.56万元。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67.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86元,下降9.2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03万元,占100%。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04万元(人员经费加公用经费),其中:
人员经费59.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18万元、津贴补贴15.28万元、奖金26.83万元;
公用经费7.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5万元、印刷费0.12万元、差旅费0.37万元、劳务费0.2万元、委托业务费0.12万元、工会经费0.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2万元。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2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万元,减少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20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购置0辆,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0年度、2019年度没有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情况说明。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0年度、2019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情况说明。
十、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20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7.9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施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城镇低保的受理、审核、审批、和发放程序进行,按规定要求进行居民代表评议、张榜公示、填报审批表、核实低保金补足救济金,备齐报审资料,做到“应保尽保”。2020年城乡低保累计救助6.03万户次10.06万人次,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5878.53万元,城市低保人均补差640元,超过柳州市人均补差390元/月的要求;农村低保人均补差332元/月,超过柳州市农村低保提标人均补差235元/月的标准要求。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此项内容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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