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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 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柳北区征补中心  |   发布日期: 2021-07-22 18:20   

                                      

  

柳北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

  

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北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北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北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北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概况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开展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工作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决算的只有柳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一个部门,无下级单位。

  

第二部分:柳北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柳北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30929万元,支出总计3092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29789.45万元;分别增长2614.14%。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309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29万元,占比100%。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30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98万元占比0.45%;项目支出30789.02万元,占比99.54%。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0929万元、3092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789.45万元,增长29789.45%。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198.99万元。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0.49%。与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3.7万元,增长2.4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49万元,占0.32%;卫生健康支出12.34万元,占8.07%;城乡社区支出139.98万元,占91.6%。

  

六、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98万元(人员经费加公用经费),其中:

  

人员经费127.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68万元、津贴补贴35.18万元、奖金53.45万元

  

公用经费1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67万元、差旅费0.06万元、委托业务费0.28万元、工会经费1.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万元

  

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31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2020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购置0辆,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0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30776.19万元、30776.19万元。与 2019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785.02 万元,增长3005.03%。其中,支出情况为:

  

2020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3077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中: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0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金拨款为上级追加款项,非本级预算安排。

  

2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166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金拨款为上级追加款项,非本级预算安排。

  


  

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 开展预算整体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 2019年增加 0万元,增长0 %,增长原因是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此项内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0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购置0辆,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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