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从财政局的2020年预算批复中取三公”经费的年初预算数填到2020年度预算数中,2020年度年度决算数不要改)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数据为零的要注明本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本表数据为零。)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区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
2、实施城乡建筑物外立面景观整治工作。
3、物业管理工作:加强与街道、社区的沟通,指导辖区内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之间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做好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物业区域划分备案登记工作。
4、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开展辖区内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宣传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5、保障性住房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公租房及住房租赁补贴资料的审核、资料汇总、电脑录入及公租房分配等工作。
6、监督管理园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园区建筑活动。监督和指导实施园区内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施工图审查等管理工作。
7、承担园区已审批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负责对入园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已审批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创城、创卫工作:按照柳北区工作部署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9、乡村风貌三年提升行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乡村风貌三年提升行动的各项活动,深入开展柳北区乡村风貌三年提升行动建设活动,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群众生活水平。
10、党建工作:继续抓好党建和党员教育学习工作,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加强风险防控工作,重点预防和制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违反规定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等不良行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妥善解决。
11、开展人防知识“五进”活动。结合“防灾减灾日”、“9.18”、“宪法日”开展全区性的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活动。
12、做好防空警报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抓好“9·18”防空警报统一试鸣工作。
13、积极探索人口疏散地域建设新办法,加强共建双方的联系和沟通,全力做好人口疏散地域建设。
14、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办的帮助和指导下,积极探索人防工程维护的长效管理模式。
15、依据人防相关法律、法规,完成《人民防空方案》编修工作。
16、负责柳北辖区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辖区内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等审批工作。
17、负责柳北区辖区国有房屋拆除备案。
18、负责柳北区政府投资固定资产项目竣工备案、建管办相关工作。
19、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上级工作任务要求认真落实。
2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柳北区行政单位。在编人数6人。
第二部分:柳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柳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数据来自公开01表)
2020年度收入总计32445.57万元,支出总计32445.5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分别减少8708.86万元;分别减少21.16%。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4417.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17.17万元,占比66.7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4799.92万元,占比33.29%。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2566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4万元,占比0.30%;项目支出25590.55万元,占比99.70%。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财决公开04表)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4796.18万元、14796.1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711.59万元,降低44.18%。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589.18万元。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39.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22%。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479.05万元,增加479.3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39.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9万元, 占0.00%;国防(类) 支出0.70万元,占0.00%;卫生健康(类)支出18.97万元,占0.22%;城乡社区(类)支出392.66万元,占4.34%;住房保障(类)支出8607.09万元,占95.22%;其他(类)支出19.80万元,占0.22%。
六、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51万元、津贴补贴19.14万元、 奖金21.50万元;
公用经费1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1万元、差旅费1.19万元、劳务费3.27万元、工会经费0.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7万元;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资本性支出0万元;
其他支出0万元。
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2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38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8万元,下降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20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购置0辆,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0。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0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0万元、290万元。与 2019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885.33万元、16521.82万元,各降低100%、98.28%。其中,支出情况为:
2020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涉及项目为潭中高架桥周边两侧建筑物改造项目-C段改造工程工程经费。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款)费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0万元。与 2019 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十一、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1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8万元,比 2019年减少0.13万元,降低1.10%,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并且单位领导重视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47万元,其中:货物支出2.89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176.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 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0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购置0辆,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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