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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石碑坪镇林业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柳北区石碑坪镇人民政府-镇政务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 2021-07-22 18:25   

北区石碑坪镇林业站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北区石碑坪镇林业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北区石碑坪镇林业站2020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北区石碑坪镇林业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北区石碑坪镇林业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辖区内公益林、珍贵动植物等森林资源的保护;

(二)负责组织完成植树造林任务;

(三)负责具体实施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四)负责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与相关试验示范;

(五)审核申报农村集体和个人的年度林木采伐指标;

(六)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七)负责落实涉及林业的国家支农惠农政策;

(八)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柳北区石碑坪镇林业站为柳北区石碑坪镇人民政府二层机构,为非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数1人。

第二部分:柳北区石碑坪镇林业站2020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柳北区石碑坪镇林业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14.05万元,支出总计14.05万元,2019年相比,收、支均减少0.9万元;均降低6.02%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4.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5万元,占比100.00%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1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5万元占比100.00%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4.05万元、14.0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0.9万元0.9万元均降低6.02%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29万元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14.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 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9万元,降低6.0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类) 支出13.33万元,占94.88%;住房保障(类)支出0.72万元,占5.12%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3万元、津贴补贴3.00万元、奖金4.28万元绩效工资1.04万元、住房公积金0.72万元。

公用经费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4万元、工会经费0.14万元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资本性支出0万元

其他支出0万元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019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镇共有在人员68非编聘用人员42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3.79元,公用经费支出108.36元,专项经费支出1779.11共涉及预算资金2961.2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1. 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评价组综合评价,石碑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得分98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此项内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0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0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购置0辆,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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