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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柳北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4-09-14 18:10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柳州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桂政函[2005]220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为: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不按批准的规划许可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对违反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四、行使城市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燃气及供水公用设施、违反施工现场围栏管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五、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焚烧有毒有害、产生烟尘物质及未采取措施存放煤炭等物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商品交易市场、居民小区及店面以外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侵占道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3 年度 柳州市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3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单位 0个,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二层单位2个:柳州市柳北区城市管理信息中心、柳州市柳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都属于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委、局、办)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1089.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32.58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83.91万元,增长8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47.13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274.8万元,增长(下降)7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增加了一个二层单位:环境卫生管理所。故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9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1.83万元,增长1417%,主要原因是:因资金调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的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4.事业收入1091.1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91.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增加了一个二层单位:环境卫生管理所。事业收入增加。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117.44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53.83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第三方转入的工作经费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非财政拨款。

8.上年结转和结余57.1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83.02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资金调整,增加支出。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1089.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977.0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499.69万元,增长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29万元。用于人员社保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18.93万元。增加188%,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增加了一个二层单位:环境卫生管理所。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56.98万元。用于人员医保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2.28万元。增加85%,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增加了一个二层单位:环境卫生管理所。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10316.24万元。用于人员工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789.28万元。增加112%,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增加了一个二层单位:环境卫生管理所。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6.32万元。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8.95万元。减少82%。主要原因:资金调整。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6万元。用于党建及宣传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万元。增加3462%。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增加了一个二层单位:环境卫生管理所。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三)结余分配0万元。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112.6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2.75万元,增加1035%。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增加了一个二层单位:环境卫生管理所。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47.1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274.8万元,增长78%。其中:基本支出3841.51万元,项目支出5905.63万元。

本部门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43.28万元,支出决算为974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为524.18万元,决算为48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5%,主要原因:资金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为283.47万元,决算为15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38%,主要原因:医保基数变更。公补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预算为9603.69万元,决算为908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1%,主要原因:资金调整,聘用人员社保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为131.95万元,决算为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9%,主要原因:资金调整,部分人员公积金未能及时上缴。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4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43.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9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其他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43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5%。产生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资金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1%。产生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资金调整。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5%。产生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资金调整。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6.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1.83万元,增长1416.77%。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6.9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9万元。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9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单位无购买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单位唯一一辆公务用车已做报废处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1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单位2023年未产生接待业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3.91万元,降低42.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少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8.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5.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2.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3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2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清运车、洒水车;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

组织对“综合整治及两违工作经费”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项目执行数与工作执行进度紧密结合,编制年度经费支出及报销记录表,按照项目合同进行履约并进行阶段性验收、完成支付;各项目均运转良好,达到实际的成效。

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综合整治和两违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57分。基本完成绩效任务。

2.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我部门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综合整治及两违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300万元,执行数293.18万元,执行率为95.66%,自评得分为95.56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因每年都在查处,违建情况逐年好转,查处面积也逐年降低。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做好2021年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做好城市市容管理,同时该经费也将作为购置服装、装备、设备、聘用人员加班费、评审费、公安等外单位协助工作产生的各类费用以及办公经费等不足部份的补充。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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