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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北区综治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来源: 柳北区政法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4-09-14 17:55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2)统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联网,推进和保障视频图像资源的共享应用,提高视频图像资源的综合应用水平。

(3)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和工作平台的建设、运行、数据录入、监测等相关技术性工作。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

(4)筹集和管理柳北区见义勇为基金。负责组织召开见义勇为理事会议。承担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其他日常工作。

(5)负责柳北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负责评选和表彰见义勇为人员具体工作。了解和掌握见义勇为人员基本情况,及时对困难人员给予必要救助,协助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及子女就读、就业、脱贫等工作,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隶属柳州市柳北区委政法委委会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本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种类别。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柳州市柳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27.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7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91万元,增长32.0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75万元,增长26.9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27.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7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91万元,增长32.0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1.94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07万元,增长(下降)25.0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社保缴费统一在柳北区人社局,2023年分在各单位自行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1.8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医保缴费统一在柳北区人社局,2023年分在各单位自行缴费。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91万元,增长32.04%。其中:基本支出27.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63万元,支出决算为2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46万元,支出决算为2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柳北区财政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纳单位职业年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8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主要用于柳北区综治中心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主要用于柳北区综治中心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柳北区财政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0.36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下达了无法编入年初预算的奖励性补贴、工资增资经费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83万元、津贴补贴0.56万元、绩效工资12.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3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柳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柳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柳州市柳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22年持平。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22年持平。2023年柳州市柳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22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一致,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2022年增加0.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柳北区综治中心为2022年新增单位,2022年无年初预算安排,2023年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年初预算项目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本部门无年初预算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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