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柳北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柳北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柳北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北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辖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辖区法治宣传、法治柳北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辖区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三)监督管理辖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四)指导管理辖区法律援助工作;
(五)负责辖区司法所建设、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政治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承办本区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北区司法局为行政单位,挂柳北区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牌子,在职在编人数9人,财政供养人员9人。
下设柳北区法律援助中心, 在职在编人数6人,财政供养人员6人。
第二部分 柳北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北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346.69万元,同比增加34.44万元,增长11.03%,增加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支出。2019年支出总预算346.69万元,同比增加34.44万元,增长11.03%,增加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支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346.69万元,同比增加34.44万元,增长11.03%,增加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6.69万元,同比增加34.44万元,增长11.03%,增加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346.69万元,同比增加34.44万元,增长11.03%,增加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66.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8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34.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9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0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8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16%。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0.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346.69万元,同比增加34.44万元,增长11.03%,增加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支出。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46.69万元,同比增加34.44万元,增长11.03%,增加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预算271.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21%;同比增加36.12万元,同比增长15.37%;原因:增加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6%;同比减少2.18万元,同比下降6.42%;原因:工资基数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4.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3%;同比增加1.81万元,同比增长7.9%;原因:工资基数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9.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同比减少1.31万元,同比下降6.43%;原因:工资基数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按经济科目划分,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34.38万元,同比减少0.21万元,同比下降0.09%;原因:工资基数变动。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01万元,同比增加4.34万元,同比增长15.68%;原因:工资基数变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54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暂无因公出国相关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54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暂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改革)。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4万元,同比减少18.8万元,下降57.32%。原因:采购项目减少。按政府采购类型划分:定点采购10万元、自行采购4万元。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32.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9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01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4.34万元,增长15.6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纳入2019年预算的绩效项目1个,项目名称为普法专项经费5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指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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