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柳北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柳北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第三部分 柳北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北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上级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二)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北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在职在编人数5人,财政供养人员 5人。
第二部分 柳北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北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83.45万元,同比增加0.06万元,同比增长0.07%。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4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5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83.45万元,同比增加0.06万元,同比增长0.07%,主要原因:工资、社保基数变动。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83.45万元,同比增加0.06万元,同比增长0.07%,主要原因:工资、社保基数变动。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3.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0.06万元,同比增长0.0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3.45万元,同比增加0.06万元,同比增长0.07%。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4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84%;同比减少0.67万元,同比下降0.96%。
(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同比减少0.58万元,同比下降7.64%。
(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7%;同比减少0.02万元,同比下降0.3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4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2.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
(二)公用经费10.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2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暂无因公出国相关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2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暂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改革)。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10.97万元,同比增加0.36万元,同比增长3.3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预算绩效是以整体支出作为绩效评价。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四)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年初,本部门(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指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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