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经济分类科目)
五、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柳北区委员会 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柳北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柳北发〔2010〕11号),设立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柳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柳北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划入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 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3. 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配合上级部门统筹建立覆盖本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
(五)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定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终考核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规划、部署区人才小高地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安置计划,做好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工作。
(七)负责本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城区本级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
(十)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一)承办本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
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自治区、柳州市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二、机构设置
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行政单位,实有在编人数3人,财政供养人员3人。
下设柳北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和柳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柳北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实有在编人数11人,财政供养人员11人;柳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有在编人数16人,财政供养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1795.49万元,同比减少231.08万元,下降1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3.49万元,上级补助58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17年提前下达上级补助资金比2016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795.49万元,同比减少231.08万元,下降11.4%。减少主要原因:2017年提前下达上级补助资金比2016年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26.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3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9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6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41.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1%;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0.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25.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7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27.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9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6.2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8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1.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1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36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2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1.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33.1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3.5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36.4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4.56%。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46.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97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2.54万元,同比下降72.29%。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暂无因公出国相关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0.97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0.04万元,同比下降3.57%,减少原因: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为零,同比下降100%,减少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暂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为零,同比下降100%,减少原因:公务用车改革)。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1万元。电脑2台1万元、文件柜1组0.1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纳入2017年预算的绩效项目2个,项目名称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30万元、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经费39.2万元。(最终以财政局批复为准)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现有固定资产85.56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指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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