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经济分类科目)
五、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2014年年底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建完成,主要承担原柳北区卫生局、柳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卫计局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完善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责任;全区医疗卫生行政许可;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实施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划、政策、技术标准,依法监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全区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宣传工作;艾滋病防治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组织、协调、督促本区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开展除四害活动等19项工作职责。加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推进优生优育、艾滋病防治、促进全区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
柳北区卫计局为行政单位,挂柳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实有在编人数1人,财政供养人员1人。
下设两个全额事业单位柳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有在编人数12人,财政供养人员12人;柳北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实有在编人数5人,财政供养人员5人。
辖区内有长塘镇、沙塘镇、石碑坪镇、黄村、白露5个卫生院,实有在编人数104人,财政供养人员104人。
第二部分 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3274.63万元,同比减少1220.52万元,下降27.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54.26万元,上级补助20.3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17年提前下达上级资金比2016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3274.63万元,同比减少1220.52万元,下降27.15%。减少主要原因:2017年提前下达上级资金比2016年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4.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5%;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3235.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79%;
(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54.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2.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9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6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2.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4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119.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2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4.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7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20.4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3.6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4.8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68%。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19.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度柳北区卫计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47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4.96万元,同比下降91.38%。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暂无因公出国相关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0.47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8.33%。原因为工作人员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为零,同比下降100%,减少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暂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为零,同比下降100%,减少原因:公务用车改革)。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7万元。购买垃圾桶6万元、印刷费11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纳入2017年预算绩效项目1个,项目名称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金额为90万元。(最终以财政局批复为准)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现有固定资产90.33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指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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