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柳北区农水局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柳北区农水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经济分类科目)
五、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柳北区农水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北区农水局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农业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2、负责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工作调研,提出农业和农村发展措施,推动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
3、拟订农作物结构调整、区域布局方案,制定农作物新产品引进、新技术试验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作物产业体系与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农业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4、协调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出有关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与价格、农村信贷、农业保险及农业财政补贴等政策性建议。
5、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和协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6、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
7、指导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休闲农业、循环农业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农业资源保护和耕地质量建设工作;指导农业重大技术项目及示范区(园)建设;负责组织农用地、宜农湿地等农业区域性开发工作;研究实施农业工程和农民增收措施。
8、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组织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农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9、开展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统计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1、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报、审核、发放工作。
(二)水利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水利中长期规划和实施计划。
2、指导水资源保护及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3、审查水利基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负责水利科技成果管理及技术推广。
4、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5、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堤防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6、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节水排水、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7、指导有关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区防汛抗旱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
9、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工作,依法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堤防的安全监管。
(三)水库移民管理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辖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3、负责辖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的管理。
4、负责辖区水库移民生产技术技能培训工作。
(四)承办城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为行政单位, 实有在编人数6人,财政供养人员6人。
下设全额事业单位柳北区农业服务中心,实有在编人数5人,财政供养人员5人。
下设三个差额事业单位:柳北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实有在编人数3人,财政供养人员3人;柳州市螺丝岭抽水机站实有在编人数2人,财政供养人员2人;柳州市大帽河水利工程管理所实有在编人数1人,财政供养人员1人。
第二部分 柳北区农水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北区农水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791.29万元,同比减少873.97万元,下降52.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9.29万元,上级补助2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17年提前下达上级资金比2016年减少及本年无土地确权工作经费支出。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791.29万元,同比减少873.97万元,下降52.48%。减少主要原因:2017年提前下达上级资金比2016年减少及本年无土地确权工作经费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7.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5%;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33.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3%;
(4)农林水支出预算708.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6%;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8.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69.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0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8.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5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7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4.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6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97%。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2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2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61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2.39万元,同比下降79.63%。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暂无因公出国相关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0.61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0.11万元,同比增长21.43%。原因:人员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为零,同比下降100%,减少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暂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为零,同比下降100%,减少原因:公务用车改革)。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纳入2017年预算的绩效项目1个,项目名称为农业事业费30万元。(最终以财政局批复为准)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现有固定资产60.76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指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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