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柳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柳北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经济分类科目)
五、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柳北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柳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二)研究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一级其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三)负责拟定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性调整和升级;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重大利用外资项目。
(四)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除工业更新改造意外的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汇总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统筹安排区本级预算内政府性建设基金、资金;落实、衔接上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的措施;协调组织申报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基本建设补助资金。
(五)负责项目前期经费的审批、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审核及投资计划下达工作,研究确定财政性资金总量安排和投资方向。
(六)负责编制全区年度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建设的综合性工作措施;组织提出加强重大项目管理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及生产力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包装、协调、管理;负责全区重大项目库建设;组织开展本区重大项目稽查;按规定权限核准、备案辖区内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负责开展节能登记和节能审查工作。
(七)负责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八)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依法实行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
二、单位构成
发展和改革局为柳北区行政单位,是区政府综合管理全区发展和改革工作的职能部门,挂柳北区物价局牌子。实有在编人数5人,财政供养人员5人。
第二部分 柳北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北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233.07万元,同比减少50.41万元,下降17.7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3.07万元。主要减少原因:人员变动。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33.07万元,同比减少50.41万元,下降17.78%。主要减少原因:人员变动。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05.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24%;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4.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1%;
(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29.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3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1.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0.9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2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9.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7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62%。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18.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4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0.03万元,同比下降8.33%。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暂无因公出国相关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0.4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0.03万元,同比下降8.33%。原因: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和严控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纳入2017年预算的绩效项目1个,项目名称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最终以财政局批复为准)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现有固定资产12.58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指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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