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收到直达资金16049.9万元,已全部分配。涉及:优抚对象补助、医疗保险经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等。目前已支出7167.86万元,支出进度达44.7%,财政局将按照序时进度完成直达资金的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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