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档案局 柳州市柳北区档案馆 | ||
部门名称 |
柳州市柳北区档案局、柳州市柳北区档案馆 | |
部门职能 |
一、主要职能 | |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 ||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规章,制定本城区的档案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城区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实行统筹规划和管理。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 ||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 ||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 ||
(五)收集和接收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 ||
(六)对所保存的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 | ||
(七)采用科学方法,对档案实施有效保护,保证档案实体的绝对安全; | ||
(八)及时开展档案鉴定,编制检索工具,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 ||
(九)承担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收集、查阅和受理工作; | ||
(十)运用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编研、编撰柳北区大事记及开展各类社会教育活动; | ||
(十一)完成区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和行政职能工作。负责我区各项档案行政权力事项的正常执行,负责各项档案行政执法权力的实施,承接下放的权责清单并编制流程、入驻政务大厅、公开办理,包含档案行政处罚4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处罚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9项。我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我馆一直开展行政管理执法工作、履行行政管理执法职能。 | ||
|
二、机构设置 | |
|
(一)内设机构设置 无 | |
|
(二)事业单位 | |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公地址 |
柳北区胜利路12-8号柳北区政府行政中心13楼 | |
(注明楼层) | ||
办公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
办公电话:0772-2566615、0772-2829926 | |
电子邮箱:lbqdag@126.com | ||
部门领导(正职、副职) | ||
姓名 |
职务 |
分工 |
傅美招 |
档案局局长 |
主持档案局全面工作 |
马玉香 |
档案馆馆长 |
主持档案馆全面工作 |